近日,厦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对十余家茶叶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售卖的茶叶在包装上不符合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在一家茶叶店,执法人员发现标价一斤5.9万元的茶叶被包装成每小包10克、每盒两小包进行售卖,每盒售价两千余元。
经检测,该产品空隙率超过9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立即下架该款产品。
在另一家茶叶店,执法人员发现另外两款茶叶同样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甚至一款标价甚高的产品,在打开5000cm³的礼盒后,里面仅仅放置一包净重10克的茶。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抽查的十几款茶叶产品,均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新规。
新规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要求商家对照新的标准开展自查自纠。
还有商家“另辟蹊径”,觉得在茶叶礼盒包装中再加个保温杯,总没问题吧?
这样想当然,就错了!
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辖区茶叶生产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企业生产的“灵芝西洋参石斛茶”的礼盒茶叶包装精美,礼盒内还附赠了一个保温杯,另有10小个金属罐包装的代用茶,整盒茶制品的净含量仅有60g,空隙率实测达84.03%,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该生产企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下架了相关产品,并停止违规包装的生产。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门从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联合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
茶叶经营者应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
市监部门将加强全链条监管执法,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
过度包装令消费者承担不必要的包装成本,部分过度包装存在欺骗性,误导消费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购买简约包装茶叶,让茶叶脱下“华服”,共同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多元共治格局。
下一步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并进行“回头看”,督促商家落实整改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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