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办法》的背景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省政府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做出顶层设计,明确工作要求(详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等法规规章文件)。
在市场监管局挂牌前,各组成单位都已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探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挂牌后,总局相关司局对这项工作又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性意见。我局各业务条线已有较成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有较统一的认识。为进一步落实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部署,用业务工作推动“团结、融合”,加强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这一工作的指导,需要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具操作性的办法,明确各级开展这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基本流程,同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制定抽查工作指引,推动这项工作落地走实。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抽查实施、结果运用、督查考核、附则以及附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办法对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依据、定义、检查对象、各级各机构职责分工、人员库基本条件、抽查方式、抽查检查结果类型情形、抽查结果应用、督查指导等做了规定,同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基于目前取得的经验认识,对抽查事项清单中各事项检查要点做了说明,方便指导基层抽查工作。
三、《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整体性比较突出。既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体流程、职能分工,又囊括开展抽查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实施,既包括本部门抽查,又涵盖跨部门抽查,既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总体工作,也将各级抽查工作实践总结提炼为工作指引,体例比较完整。
二是实践性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抽查实施中,对实际工作中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的制定、联合抽查的开展以及抽查计划的增、删、改,抽查发现情形和结果都做了明确规定。
三是前瞻性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第三章结果运用中,即扩大检查结果的应用、纳入大数据分析应用、依共享实施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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