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1 16:08 | 来源: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zjj.fu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74513)。

  一、概述

  2018年11月5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按照《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政府办公厅承担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相关职责,省商务厅受委托承担的反垄断相关职责、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市场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公信力的稳步提高,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原省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建立常态化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指定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严格实施,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每年均根据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相关要求,制定印发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各处室、直属单位围绕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明确由办公综合组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分管负责人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三定”方案确定后,省局将及时组建省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推进。

  (二)强化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评比。在日常工作中,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奠定基础。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对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的绩效考评、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每年开展1-2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和聘请监督员等形式,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此外,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防控廉政风险。

  (三)强化实际应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原省工商局根据近年的法律法规修订及职能调整对本级部门现有的职责进行梳理,联合省审改办下发了《关于公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确定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权责事项391项,并在红盾网上公布。下半年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汇总上报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报调整省工商局权责事项清单的函》,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原省质监局根据“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依法确定原省质监局权责事项171项。并及时将权责清单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建议取消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共10项,并及时将证明事项清理结果报送省法制办,由省法制办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的前置条件和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及时修订“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等相关文件及政策解读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方便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编制“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并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开。目前,原省质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职能的调整,先后向省审改办报请在权责清单中增加“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2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目前共有权责清单事项257项,其中,行政许可4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其他权责事项69项。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对省级68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别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条件、实施主体、是否为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等内容。编制《福建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共梳理省、市、县三级21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别明确行业分类、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上述清单均已报送省审改办,待统一公布。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原省工商局会同省审改办推动实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强化部门协作。会同省审改办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衔接、上下联动等工作机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牵头开展3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参与部门扩大至13个(按机构改革前统计数量)。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我省5781家金融机构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信息近10万次,对失信企业进行了信贷限制;系统公示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9万多条、股权冻结信息40756条,拦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累计23563次。对列入异常名录企业在贷款、土地出让、招投标和授予荣誉称号等14个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制度规范。积极推动各部门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切实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共有31个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7个部门制定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24个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18个部门制定检查细则。出台《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抽查事项确定为10大类34小项,形成抽查事项“菜单”,制定涉企跨部门联合抽查“菜单”,梳理形成行政部门监管、行业协会梳理自律、社会监督共三张“菜单”。采取“点菜式”的办法确定检查项目、内容和范围,实现抽查事项简练。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立完善涉企信息归集运用长效工作机制, 将该系统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推行“一站式”抽查公示,将各涉企监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信息和抽查事项清单、年度计划、工作任务、核查结果“四公示”内容,统一归集到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8年10月底,累计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共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838502条,其他部门673832条。四是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行以“点菜式”、“点穴式”、“机动式”、“一站式”为主要内容的“四式”抽查,制定2018年抽查工作计划和2个实施方案,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确定10大类34个抽查事项。组织开展2次全省性大规模大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抽查,参与部门合计达到16个(次),涉及重点行业近20个,随机抽取企业59772户,占全省2017年末企业总数的5.18%,超额完成原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5%工作目标,下半年完成检查企业11916户。草拟《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意见(初稿)》。组织指导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州市审改办、南平市工商局申请立项,在全国率先制订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已由省市场监管局于11月22日批准发布。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刊发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予以肯定。2018年12月,省政府分管领导应邀在国务院座谈会上介绍了我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的经验。

  原省质监局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在原省质监局网站公开重点产品质量监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内容,开展集成式“双随机”抽查;公开发布产品质量省级监督季度抽查、专项抽查情况公告4份,对抽查合格与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全部公开;发布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通报了2017年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并明确了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工作重点;在原省质监局网站开辟“缺陷产品召回信息”专栏,及时发布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在原省质监局网站公开我省部署“质检利剑”等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文件,并及时将各地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情况在网站予以公布。

  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等信息。及时督促各业务处室公开随机检查结果,全年共在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布19批171家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了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了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全面落实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及我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预决算公开模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的20日内在各原省局网站上进行公开,保证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完整、合规。二是推进重大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了2018年我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福建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自获批以来,项目的每一步流程,均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均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了项目进展情况全流程信息公开。

  5.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全年发布不安全食品召回公告158份。同时,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6.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加强舆情搜集、回应工作。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指定专人每天浏览省内外传统及新媒体搜索有关质监政务舆情,第一时间整理上报领导阅处,特别是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府舆情和重大质监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为业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今年以来两局舆情态势总体平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24小时不间断抓好舆情监测,2018年,共监测信息8011条,向“舆情监测群”发送《每日舆情》信息219期;向局领导呈报“总局编发”的各类信息220期;及时向总局上报13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涉及人数138人;以周、季、年度为周期编好舆情分析报告,编制周《舆情分析报告》45期,季《舆情分析报告》3期,做到了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今年以来,及时督促、指导事发地有效处置了福州市富鸿食品经营部涉嫌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冻肉、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我省4家食用调和油生产企业涉嫌标签虚假标注事件、福州安溪县高甲戏团发生42人呕吐腹泻事件等7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7.依法依规公开抽检与处罚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国家总局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原省工商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今年1月1日至12月10日,全省系统适用一般程序对企业作出处罚的工商案件,应公示14162件(含税务部门提请工商部门批量吊照案件9833件,其他一般程序案件4329件),已全部公示,公示率和归集率均为100%。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食品抽检信息51期,公布抽检食品38875批次,其中不合格391批次;公开药品抽检质量公告3期,公布不合格药品抽检信息45批次;公开医疗器械抽检质量公告2期,公布不合格医疗器械抽检信息22批次;公开化妆品抽检质量公告2期,公布不合格化妆品抽检信息5批次。汇总公开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信息5108条。

  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原省工商局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实现登记便利化。一是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收取企业材料,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18年10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的规定,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修改权责清单,并同步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办事指南。二是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扩大全程电子化覆盖范围,实现外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联络员备案的无纸电子化和核准自动化。不断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拓宽无纸全程电子化电子签名方式、简化电子签名环节、增加备案申报方式,切实提高全程电子化系统的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三是公开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年报创新措施。于3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年报。总局政务网、《八闽快讯》、《今日要讯》、福建日报、腾讯网、网易和天天快报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和充分肯定,并在中国数字峰会中作为原省工商局信息化应用成果作了展示。截至6月30日年报结束,仅推行3个月,全省共有30.77万户个体工商户通过手机微信年报,占个体工商户年报总数的18.99%,约节省商务成本6000多万元人民币。四是公开个体工商户手机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措施。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和16种配套登记文书,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全省共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87428户,其中依申请简易注销24272户,依职权简易注销63156户。五是公开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改革措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新闻政务联播”、中国工商报头版头条、总局政务网详细刊登该举措做法,福建省机关效能简报予以通报,今日要讯、福建日报、新福建、新华网、东南网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试点工作已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丰泽区、晋江市辖区内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小规模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12大类128个行业小类开展。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共有5291户个体工商户通过该系统办理了营业执照,整体运行良好。

  原省质监局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上线试运行新版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审批;改版升级“12365统计直报系统”,同时覆盖执法统计信息和投诉、举报、咨询信息,并支持PC端和掌上12365手机APP两种访问方式;梳理出影响面广、民生关注、持续更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福建名牌等12项权威数据,并开发数据接口,保障闽政通APP服务,为社会提供快捷的便民查询。加速研制各项标准。2018年发布《“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政务服务规范(DB35/T 1766-2018)》,此外正在抓紧研制《行政许可标准化评价指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等多项行政服务领域相关地方标准,正在研制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等地方标准,是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举措,将填补和创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领域标准的空白。

  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00%审批事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全面落实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服务,重新梳理了“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将“一趟不用跑”事项由原先的99项增加至103项。超过85%的申请材料及证照结果均通过全程网办、快递送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将约40%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承诺时限50%。全面推行审批标准化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服务事项标准,对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网上审批运行等方面进行重新整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无法律依据的、可部门内部核实、线上核查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减并,解决申请人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四)强化打造亮点,持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专家库建设。调整充实现有的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补充吸纳食品安全专家。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选取医学、毒理学等方面的专家成立食品召回专家组。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政策解读、专业咨询的作用,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促进决策和监管执法科学。二是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员平台作用。2018年,发布网评宣传任务92条,采写食药网宣要点及网评任务10期,网评员转发食药科普常识和辟谣信息3784条。按时节采编食药网宣要点,让网评员更好地了解当月公众和媒体关注的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运用网络语言,发挥网络宣传员在正面宣传、舆论引领、科普传导、解疑释惑等作用。开辟“随手拍”展播平台。省局在官网和微信上开辟“随手拍”专栏,鼓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尤其是基层局多拍摄食品药品监管的好人好事,展示全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新风貌。今年已收到各设区市局报送“随手拍”作品267幅,每一幅作品都展示一个精彩的故事,传导“食药监管人”的精神。今年10月份,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举办的“食药安全助力健康中国”摄影大赛,我省泉州南安市场监管局选送的《质量把控在源头》获得最佳摄影奖。三是因人施策。根据具体解读内容,适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政策解读工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充分考虑到受众群的年龄、教育水平等背景,采取不同传播策略,灵活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通过可视化传播等技术手段,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传播力度,多渠道、多手段积极开展政策解读。

  (五)强化制度完善,全面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1.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省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同时,将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职能对清单进行调整,并及时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布。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做好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理由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办理。

  3.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奖惩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单位和各部门的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对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的重要内容,将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坚决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严肃查处。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在全省聘请50名民情联络员,组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聘请31名“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荣誉监督员队伍,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监管相对人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做好督查通报,及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处室进行友情提示;每月汇总整理各处室对省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及内容保障情况,并会同办公室进行通报;对无合理解释,连续两个月信息更新和内容保障不及时的处室,及时报送效能办对其进行效能督查;年终,根据省政府网站建设绩效考评结果,结合每月通报情况,对各处室年度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2)在网站内容保障方面,今年以来,着重提升网站服务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原省工商局提升在线服务能力。立足工商服务职能,按照企业和公众等服务对象的需求,完善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按规定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和业务咨询,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并梳理提供了样表和示范文本下载服务,方便公众参考填写。提供覆盖各业务范围的便民服务信息查询,按业务职能分类梳理各类常见问题,为公众了解我省工商业务提供了全面、丰富、清晰的查询信息。

  原省质监局加强局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办事事项及时更新,在局网站设置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权力运行”专栏,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职权目录,发布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进度以及审批结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逐一关联,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网站实现全文搜索,提供不同平台、不同类型的复杂、个性化的高级搜索功能,着重在精确搜索结果、精确时间功能、精确数据来源等方面进行优化,方便用户使用。开设“福建质监”微信公众号,目前关注用户约7.9万人,自开通以来共发布35期81条信息,部分信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较高的阅读量。

  2018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计2865条,答复群众留言3413条。同时通过多个栏目,加强同公众互动交流和提供便民查询:一是组织在线访谈。在积极参与省政府网站访谈直播的同时,有计划组织开展针对社会公众关心关切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在线访谈,访谈频次不断增加,访谈内容不断丰富,增强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政民之间、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6期,今年共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二是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发布了多期紧贴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使该栏目成为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今年在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开展6期意见征集和6期网上调查。三是及时维护“数据查询”栏目。更新“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综合类数据,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企业、产品品种、证书等信息。通过“网站高级检索”功能实现全站信息搜索,便民服务查询。四是进一步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2018年,微信微博累计发送了898条消息,并与关注对象形成互动,累计回复提问165条,微信关注人数已达到81271人。

  2.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办理公众在线留言回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和投诉举报,提高公众诉求回复率和回复时效。原省工商局加强互动交流服务。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效能投诉、网络举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拓宽工商机关联系社会公众的渠道。围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关注热点,开展“在线访谈”系列活动,定期发布年度访谈计划,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直播材料,丰富访谈形式。明确并规范了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等咨询投诉渠道信件答复和流转的过程,加大反馈力度,回应公众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围绕业务职能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活动,征集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并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反馈回复,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今年以来,策划开展8期意见调查和民意征集,处理、答复工商信箱各类信件700多件,开展8期访谈节目,充分发挥了网站互动交流渠道的功能和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原省质监局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回应机制,及时办结社会公众提交的咨询信件299件;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反映问题的5条留言均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和回复。开展门户网站普查,充分应用错别字检测系统,整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并进行整改。每季度应用保密检查工具扫描全站3300余份文件,检索5万余条数据,对疑似文件再予以人工复核,积极排查可能存在问题的信息,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署的涉密信息排查任务。

  2018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答复公众网上咨询、建言和投诉举报共计2675件。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共收到21个投诉问题,均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3.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平时,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5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 2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0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进重大监管政策、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网站上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稿,对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原省工商局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和流程,规范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在原省工商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一级栏目,下设3个二级子栏目,在工商重点工作,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围绕文件的制定背景、依据、意图、实施路径、政策亮点等方面,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发布领导重要活动和部门工作动态。今年在省局网站上对部门政策解读文件3次。原省质监局及时对省政府、省直部门等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同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2018年共发布2篇部门政策解读,增强了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制定的3份政策规范类文件,均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答复有关政策问题咨询 4 余次。在省局网站上对部门政策解读文件 2 次,其他政策文件解读11次。

  1.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推动高质量食品产业和医药产业发展,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四品一械”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牵头起草制定我省《实施意见》。2018年8月,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并在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和《东南网》对外公开。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牵头9个部门起草制定我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并在省政府网站和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对外公开。

  2.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政府新闻办“4+2+1+N”要求,2018年3月14日召开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3月15日在福建会堂举行了“第一季度食品抽检情况权威报告”新闻发布会,8月23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屏东)举行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9月28日在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了“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3.落实政策解读制度。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各主办处室、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公布工作。

  4.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5.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较好地把握了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推进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通报机制和省市两级网站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设区市级局凡涉及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产品抽验、召回信息、重大案件查处等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监管信息在省局网站相应栏目公布等要求。二是坚持24小时不间断舆情监测、报告和通报制度。发挥好“舆情监测”平台的作用,组织相关机构和专业力量全年全天不间断地对各类媒体、自媒体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筛选、捕捉和跟踪各类敏感性安全信息,建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每日报告、专项报告、通报以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三是坚持舆情定期分析制度。落实舆情每周、每季及年度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处室加强监管提供舆情参考。及时开展舆情态势分析和舆情预警,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提前准备解释说明材料口径,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密切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注。针对敏感问题和社会关切,及时沟通、妥善回应。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四是坚持不间断的舆情处置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主动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通过媒体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消除不良影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对社会公众、社会团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严格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完善受理渠道,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申请内容不明确和不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说明解释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本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2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351件),其中网络申请63件,信函受理9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本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已答复72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9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数量分别为2件、0件、0件。其中1件行政复议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复议正在办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方式的丰富性和趣味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的公开方式多是“我公开你知晓,我不公开你不知晓”的单向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较严肃,与群众的互动性以及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公开方式的趣味性有待于探索提高。

  二是针对“职业打假人”层出不穷的依申请公开诉求,如何既能满足对方要求,又能合理规避行政诉讼风险,还需寻求法制的解决之道。

  三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标准要统一。对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而言,原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当地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没有统一标准,案件过程中的程序、信息、内容是否可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尚不明确。

  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技术的运用。监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一般还需要经过人工编排再分发至各类公开渠道,费时费力。同时在组建各级市场监管局、实行新的综合监管模式情况下,其监管工作的高强度势必压缩监管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效率。

  五是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身兼数职,理论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在如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政策解读工作等方面缺少有力抓手和有效办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准确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方式,准确把握社会脉搏,引导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行业发展重点来开展。

  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继续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新闻发布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是科学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一些职业打假人的诉求,要讲求方法,力求做到科学巧妙应对,有效规避风险。

  四是在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上下功夫。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和广度,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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