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视频会议
来源:监督处 时间:2015-08-26 12:13

会议主会场

  为进一步落实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查的要求,省质监局继8月18日发文进行专题部署之后,8月24日上午又召开省、市、县三级质监(市场监管)局视频会议,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监督处全体人员,执法处、审批办负责人,各设区市、平潭、有关县级质监(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局长、监管人员,省、市质检院(所)负责人,省、市审查中心全体人员近38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赳副局长主持,黄维礼局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省局黄维礼局长讲话

  会上,省局监督处阙华处长传达了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危化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及现场检查情况;省审查中心潘行星副主任结合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围绕“两本台帐、三个环节、四类人员、五份文件”,就做好现场检查涉及的关键节点及重点事项作了技术指导。

省局吴赳副局长主持会议

  吴赳副局长对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正确理解、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是质监部门在危化品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关系。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是法律赋予质监部门的根本职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质监部门负责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化品及包装物、容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其次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发证与证后监管的关系,审查发证单位要对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生产必备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把关,属地质监(市场监管)局要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负责。再次是获证企业和无证企业监管的关系,对获证企业,属地质监(市场监管)局主要监督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生产、是否保持生产必备条件、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四项内容;对无证企业,属地质监(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提出关闭或取缔建议。二是要主动沟通协调。属地质监(市场监管)局要向本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分管领导和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讲清部门职责,明确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在危化品监管中的职能定位。三是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管人员配置,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年度审查、现场巡查、问题回访、举报受理等日常监管措施;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

  黄维礼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必须时刻高度警醒,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质量安全是安全生产的一个环节,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警醒、举一反三,杜绝麻痹思想,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扎实做好危化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必须迅速开展行动,全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违法生产企业。对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发生变化而未按法定要求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企业,以及在获证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报省局吊销生产许可证。三是必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要强化领导。各级质监(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要部署落实,靠前指挥,深入企业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分管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督查。要认真研究制定督查方案,确保各项监督检查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追责。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检查以后又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连带责任,严肃处理。要强化实效。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监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标本兼治和源头治理,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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