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销售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现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412330625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芹菜,被抽样单位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标识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不合格项目为腈菌唑。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的调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芹菜”12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超市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芹菜”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已将案件移送至上游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公园道超市销售的“公正蟹(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280530850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公正蟹(活),被抽样单位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公园道超市,标识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公园道超市的调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公园道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公正蟹(活)”9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超市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公正蟹(活)”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免于处罚。已将案件移送至上游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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