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福建省工商学会注销清算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财〔2023〕327号
来源:财装处 时间:2023-10-19 16:05

福建省工商学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局党组会议精神,你单位已被省民政厅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已达到注销条件。按照工作要求,为做好你单位注销及后续资产处置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福建省工商学会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工商学会清算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立光 局财务装备处处长

  副组长:郭文泓 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成  员:陈  甦 原省工商学会法定代表人

          刘  峰 局机关纪委书记

          林海云 局财务装备处一级主任科员

          黄  鑫 局财务装备处一级主任科员

          白  亮 局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二、清算时间安排

  从10月下旬开始现场清算工作。

  三、清算工作步骤

  (一)开展资产清查。根据要求开展资产清查和评估,清算内容:含所有资产(资金及债权债务)等财务情况,临聘人员未结清的工资、尚未报销事项的费用;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二)提出处置方案。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清算组研究,提出资产处置方案,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精神,确认资产划转(含结余资金捐赠去向)等相关事项。

  (三)办理注销登记。完成审计清算后,由清算组向省民政厅出具公函进行情况说明,申请注销原省工商学会,同时将原省工商学会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四、清算工作要求

  1.清查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工作。

  2.请你单位予以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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