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学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局党组会议精神,你单位已被省民政厅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已达到注销条件。按照工作要求,为做好你单位注销及后续资产处置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福建省工商学会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工商学会清算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立光 局财务装备处处长
副组长:郭文泓 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成 员:陈 甦 原省工商学会法定代表人
刘 峰 局机关纪委书记
林海云 局财务装备处一级主任科员
黄 鑫 局财务装备处一级主任科员
白 亮 局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二、清算时间安排
从10月下旬开始现场清算工作。
三、清算工作步骤
(一)开展资产清查。根据要求开展资产清查和评估,清算内容:含所有资产(资金及债权债务)等财务情况,临聘人员未结清的工资、尚未报销事项的费用;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二)提出处置方案。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清算组研究,提出资产处置方案,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精神,确认资产划转(含结余资金捐赠去向)等相关事项。
(三)办理注销登记。完成审计清算后,由清算组向省民政厅出具公函进行情况说明,申请注销原省工商学会,同时将原省工商学会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四、清算工作要求
1.清查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工作。
2.请你单位予以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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