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中心:
为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满足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需要,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今年计划举办2期(每期80人,共160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1期:2020年7月27日至8月7日,27日上午报到,7日下午返程;
第2期: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17日上午报到,28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中心(连江)培训基地,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福建省威尔生物公司对面),具体交通线路指引详见附件2。
三、培训对象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公务员。
(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1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1年以上。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四、培训内容
根据原质检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要求,内容包括:廉政、效能、责任教育,特种设备基础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动态监管平台运用等。
五、名额分配
福州:每期10人,两期合计20人
厦门:每期8人,两期合计16人
漳州:每期6人,两期合计12人
泉州:每期9人,两期合计18人
三明:每期9人,两期合计18人
莆田:每期8人,两期合计16人
南平:每期9人,两期合计18人
龙岩:每期9人,两期合计18人
宁德:每期8人,两期合计16人
平潭:每期1人,两期合计2人
省局:每期3人,两期合计6人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列支,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具体培训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由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中心按有关规定承办。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本辖区市、县两级人员报名参训,并于培训取证后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中对本辖区安全监察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对。
(三)应优先安排持证人数不满2人的监管机构人员参加培训,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分配名额,于7月20日前汇总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参训人员应先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随附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非制服照,其中1张直接贴在申请表上)、毕业证复印件,及因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不符合要求而作为替代条件的执法证复印件,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后,统一汇总报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
(四)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自行准备);每日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课间休息,请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讨论;接触公共区域或设备设施的,应及时洗手。
(五)联系方式:林玲(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电话:0591-87580503;黄良明(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中心),电话:18006910504;培训基地总台电话:0591-62990599。
附件:
1.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
2.培训基地交通线路指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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