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1〕15号
来源:计量处 时间:2021-03-15 14:4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充分发挥计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公开征集2021年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可制定福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二)地方计量校准规范。尚未制定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测量设备,可制定福建省地方计量校准规范。

  现有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申报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修订。

  二、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立足提供有效计量供给,优先考虑填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空白,满足经济、社会、科技高质量发展及法制领域计量监管、重点产业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量传溯源需要。

  (二)申报项目应经充分调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实效性和经济性原则,要充分考虑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兼容性, 且未纳入近期全国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计划。

  (三)现有技术基础等条件能够满足规范实施要求,具备规范中主要方法的技术验证手段,且已形成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关科研成果尚未开展实际应用的,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可用于开展相应检定、校准工作。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2021年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的单位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计划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及科技查新报告、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各一份。

  (二)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上,组织福建省计量规范技术委员会对征集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并经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意见征集后下达2021年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

  联系人:林 勇(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电话:0591-87841832。

  附件:福建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计划申报书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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