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市场监管技术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立足业务技术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以下要求,做好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市场监管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若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相关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2021年8月31日,逾期纳入下年度申报。
(二)申报推荐方式
1.项目采用网络申报,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3:8193/was/)在线填报并生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科技查新报告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档)、《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盖章扫描件(附件2),逐级审批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请各单位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使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2.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应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将《2021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kjyrzc@qq.com。联系人:黄蓁(省局科技与信息化处),电话:0591-87761887;申报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章忠杰,电话:18960959587。
附件:
1.《2021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
3.《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4.《2021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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