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福建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省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重大战略机遇期。为加快推进福建省市场监管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福建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我省实施意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十四五”期间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探索“先照后证”“多证合一”“集群注册”等改革,17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00万户。
——质量强省建设成效显著。我省中国质量奖在制造业、服务业双双实现零的突破,首次进入全国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级,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步提升。率先实现两岸专家共同研制国家标准,累计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标准53项、国家标准2250项。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112项,衡器载荷测量仪检定装置等计量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省获得各类认证证书数量居全国第10位。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扎实推进。全国首创以省市联动方式实施“1+10”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创新计划,首创“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模式,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3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个、国家级保护中心2个、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2个,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247家,91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12.78件,专利电子申请率连续多年居全国第1位,有效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指标居全国前列。202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居全国第7位,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居全国第6位。
——市场秩序稳定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网络市场监管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多次进入全国第一档次,广告、价格、计量、传销等各领域监管执法扎实有效,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有序。完成“五线合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效化解各类消费纠纷,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
——市场安全底线牢牢守住。连续20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考核连续两年获评A级。创新实施区域化药品监管模式,药品安全考核连续三年获评A级。开通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建立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机制,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成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推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模式和获证企业监管新机制,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于95%,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实现由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转变。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为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智慧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有力加强,法治制度持续健全,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期。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统一开放、畅通循环提出了新要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必须要有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为基础,要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保障,这对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提出了新挑战。与此同时,我省市场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市场主体活力还需要进一步激发,市场秩序还存在一定突出问题,消费安全保障相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技术和信息化支撑不够等问题制约着监管效能提升,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福建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形成高效、创新、优质、安全、有序的大市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以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统筹“高效、创新、优质、安全、有序”五个大市场,构建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四个体系,加快推进福建市场监管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坚持服务全局。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把人民至上贯穿始终,推进监管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
——把创新精神贯穿始终,加快职能转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市场监管更新升级,创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多运用市场化方法、社会化办法、现代化技术监管市场,促进民生保障,纠正市场失灵。
——把法治理念贯穿始终,强化依法监管。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之融入到市场监管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解决制约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突出问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把系统观念贯穿始终,实施综合治理。坚持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实现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协同市场、政府和社会等各方力量,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等各种手段,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三、主要目标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活力持续迸发。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准入制度性门槛进一步降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更加便捷;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妨碍公平有序市场行为有效遏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创新保护进一步加强,创新动能更加强劲。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运营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持续稳步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企业质量第一意识显著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福建制造竞争力、福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市场安全进一步向好,安全底线牢牢守住。“四个最严”得到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放心市场消费环境逐步形成。
——市场治理进一步推进,市场运行规范有序。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严查扰乱市场秩序各类违法行为,影响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市场秩序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企业更加重视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市场逐步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围绕市场监管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一、权威、高效市场监管机制逐渐定型,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智慧化监管手段覆盖市场监管各领域,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基层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显著提高。
福建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主要指标
分类 |
指标名称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高效市场 |
1.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天) |
45 |
20 |
约束性 |
创新市场 |
2.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4.9 |
≥5.6 |
预期性 |
3.有效商标申请总量(万件) |
157.2 |
250 |
预期性 |
|
4.有效地理标志商标总量(件) |
543 |
700 |
预期性 |
|
5.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件) |
2590 |
4000 |
预期性 |
|
6.知识产权专员(人) |
4000 |
≥5000 |
预期性 |
|
优质市场 |
7.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项) |
53 |
93 |
预期性 |
8.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项) |
2250 |
3750 |
预期性 |
|
9.新建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
353 |
>400 |
预期性 |
|
10.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项) |
22 |
>40 |
预期性 |
|
11.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续展率(%) |
80.66 |
85 |
预期性 |
|
12.国家质检中心(个) |
21 |
22 |
预期性 |
|
13.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个) |
0 |
3 |
预期性 |
|
14.省部级技术创新中心(个) |
0 |
2 |
预期性 |
|
15.重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 |
80 |
81.5 |
预期性 |
|
16.企业首席质量官(人) |
5600 |
≥8000 |
预期性 |
|
17.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 |
94.7 |
96.1 |
约束性 |
|
安全市场 |
18.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创建数(个) |
9 |
≥9 |
预期性 |
19.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5 |
≥98.5 |
预期性 |
|
20.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数(次) |
0 |
0 |
约束性 |
|
21.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低于全国 平均水平 |
约束性 |
|
22.重点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 |
93.9 |
95 |
预期性 |
|
有序市场 |
23.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
92 |
95 |
约束性 |
24.举报按期核查率(%) |
87 |
92 |
约束性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形成高效大市场
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健全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推动市场主体扩容提质,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充满活力的力量载体。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营商活力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首要环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并不断巩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行业准营规则。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优化名称登记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有序承接国家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将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基层,精简优化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审批服务便民高效。支持和鼓励自贸试验区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需办理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管理措施,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2.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至20天,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积极构建“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3.推进实现市场准入平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非禁即入”,着力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进一步梳理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最大程度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构建跨区域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优化审查方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举报和回应机制,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相关考评体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刚性约束。
2.提升公正监管水平。推进全省区域内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制定实施全省市场监管执法跨区域办案协作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监管共治,形成监管联动和执法互助格局,推动区域市场加快实现一体化,促进不同地区实现协调统一监管。
3.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完善我省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制度环境。加大关系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三)创新市场监管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围绕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打响市场监管“倾情服务、马上就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广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统一线上线下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完善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加强与“闽政通”APP、商业银行合作,推动个体工商户登记更加便捷高效。探索推进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互信互认,更好地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推动更大范围业务审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完善“异地代收代办”模式。
专栏1 商事主体服务便利化提升工程 |
01商事主体登记环节智能化 完善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互信互认。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加强禁限用字词库实时维护,提升对不适宜字词分析和识别能力。推进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互联共享,丰富对企业告知提示内容。 |
02商事主体审批环节便利化 探索推进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办”,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优化名称登记管理,完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 |
2.突出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弘扬创新“晋江经验”,发挥贴近市场优势,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制度,提高支持政策集成效应。坚持问题导向,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出质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各级个私协会指导,支持各级个私协会当好政策法规普及者、深化改革推动者、能力素质提升者、党的建设组织者,切实履行扶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职责,指导开展政策法规普及活动和良好营商环境创建活动,畅通政商沟通渠道,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3.积极助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等为载体,在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三品一械”准入等方面,继续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对台优惠政策,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闽台知识产权、广告、计量、标准等领域交流合作,优化服务台资台企各项政策措施。
二、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发展创新大市场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运营体系,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
(一)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中国(福建)、中国(泉州)、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体系。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和调解、仲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机构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作用。
(二)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创中国”线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赋能属性,推动平台向“智慧运营+大数据”纵深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能力。健全便民利民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向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延伸,实现全省覆盖。继续打造“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范式,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向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引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重点产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工作,培养一支能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方法的高质量、专业化管理队伍。
(三)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继续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围绕“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及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创新,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
专栏2 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创新工程 |
01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围绕福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专利巡回口审、专利快速维权、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产业竞争力、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等六大核心职能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能力,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话语权。 |
02 深化“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双平台建设 高效运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加强载体建设和政策供给,引导各门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集聚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创新范式,推进各地市知创分平台和工作站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服务联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
0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计划 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产业领域,以强化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实施为导向,围绕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质量等方面,通过行动计划,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
04 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 通过平台、技术、资本、人才等高端资源要素有效集聚,进一步明晰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创新发展路径,促进先进适用知识产权成果对接,解决制约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短板和薄弱环节,大力提升产业龙头企业领航能力,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 |
三、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推动构建优质大市场
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着力推动质量提升,更好发挥对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服务支撑作用,大力推动“福建制造”向“福建智造”“福建创造”转变,不断扩大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加快形成先进优质大市场。
(一)持续深化质量强省战略
1.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和“质量认证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实施“优质制造”工程,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
2.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推进质量奖获奖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每年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500名,到“十四五”末累计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8000名。
3.优化质量政策措施。制定《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规划》,完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相关制度,完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重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监测,鼓励引导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专栏3 实施质量攻关工程 |
01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 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撑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
02 推进重点领域质量提升 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质量比对,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质量整体水平。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提高重点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水平。 |
03 推进质量品牌建设 积极引导广大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努力打造一大批质量标杆企业,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和“质量认证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引导园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促进质量品牌提升有效机制,聚焦重点产业和产品关键质量指标,以品牌带动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 |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1.深化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全领域拓展两岸行业标准共通范围,完善两岸标准合作、采认平台,积极推动两岸重点领域行业标准共通研究和实践,在若干领域先行开展两岸标准化共通试点。
2.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推动一般性产品、服务标准逐步由市场自主制定,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标准体系结构。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标准,加大技术领先企业标准制定话语权。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标准。
3.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促进标准实施,推广标准化经验。建立法律法规引用标准清单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采用先进标准机制。建立福建省标准制定与监督信息平台,覆盖政府颁布实施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
专栏4 实施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
01提升标准信息化能力 开展科技创新、专利申请、标准转化、产业发展协同机制研究与实践,加强相关标准制修订,实现产业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生产。持续推进标准数字化资源建设,提升标准产品与服务水平。 |
02 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 推进“标准化+”行动,为新兴产业提供标准技术支撑,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新时代农村标准体系,优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产业链追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聚焦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新兴服务业标准研制,以标准化试点示范引领服务业树标杆,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治理、营商环境等领域标准化进程,打造我省标准化新名片。 |
(三)深入优化质量基础设施
1.加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建设。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不断提高量传溯源覆盖率,稳步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精度及填补福建省重点产业发展和攻克关键测量技术难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实现强检计量标准基本全覆盖。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开展能源计量工作,提升计量服务和支撑绿色发展能力。强化民生计量等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提高计量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计量基础前沿问题研究,力争在关键计量测试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
专栏5 实施先进计量能力提升工程 |
01夯实先进计量基础设施 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级和覆盖率,到2025年,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超过2400项。全面完成闽侯科研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建设若干国际国内高水平计量实验室。推进力值计量测试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25年,省计量院实验室认可校准项目力争达到1100项以上,比增50%。 |
02.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提升 继续推进国家光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平板显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厦门)、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和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为福建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和服务。探索开展“数字计量”建设,加强计量在线测试设备和智能检定装置研究,推进计量测试数据平台建设,提高计量检定校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
03.计量监督管理能力增强 加强计量监管制度建设,推进地方计量立法工作。加强民用“三表”专项监督检查,落实“首次检定、到期轮换”制度,探索电能表状态评价延期改革。持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法定计量单位、能效水效标识、重点领域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等计量监督检查,维护市场计量秩序。 |
2.培育发展认证检测服务业。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证后监管、行业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协调机制,打通认证检测监管与资质审批、信用管理数据壁垒,实现实时、自动、准确采集认证检测结果信息。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健康发展,支持省内重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壮大,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打造若干个国内一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支持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争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
3.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管理标准和方法全领域延伸。推广应用绿色产品认证,积极推进统一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标识工作,探索水产品无抗认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围绕福建新兴产业鼓励应用新技术创新认证标准规范技术,推进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产品高端品质认证。健全服务认证体系,探索城市社区服务认证,推动养老服务认证和物业服务认证,加大生活性服务业认证推广力度,拓展认证覆盖面。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进企业导入各类管理体系并开展认证工作,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不断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
4.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加强对实施告知承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面落实检验检测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考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信用水平、群众投诉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加大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食品监测等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依托检验检测移动APP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通过检查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组织,核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强化有机产品风险监测预警和追溯,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
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打造安全大市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打造安全放心市场环境。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坚持源头治理,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理清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到2025年,我省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监测批次数量高于每千人5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提升隐患排查发现率和风险防控覆盖面,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与协作,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布与共享。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规则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专栏6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
01 健全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 加强食品溯源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覆盖面。到2025年,预包装食品全面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食用农产品在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重点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
02 健全高标准高质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 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加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力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监测批次数量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 |
03 健全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继续推进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计划,实现小作坊普查建档率达到100%,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
04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提档升级防护网 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力争实现全省学校(含幼儿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小学、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100%。 |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药品监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实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推动闽台医药领域深度融合,支持省内生物医药产业、医用防护产品、药用原辅料、医疗器械、名优中药化妆品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并促进医药产业集约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抓好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全省药品行政执法现场信息传递系统、信息化指挥平台等建设,建成省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机构和队伍。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和涉及民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公用燃气管道、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问题整治和执法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推进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探索推广“保险+服务”“全包式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持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进特种设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升级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电梯物联网智慧监管系统,试点打造一批服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锅炉节能环保检测和特种设备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应用精品工程,提升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加大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制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有效增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供给。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引导特种设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技术进步,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全面提升。大力开展安全监察员全员培训和达标活动,实现“专业工作、专业队伍、专业监管”。
(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布省级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抽查后处理管理工作规范,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精准抽查水平。探索建立监督抽查结果与执法办案、信用监管、认证认可、标准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有效衔接机制,推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闭环。加快推进风险监测协作网建设,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制度,持续推进高风险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措施,建设全省工业生产许可证后监管企业数据库,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综合集成智慧监管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开发运用。
专栏7 市场安全监管强基工程 |
01 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围绕监管标准、技术支撑、智慧监管、社会共治、风险防控等重点,完善覆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更加科学、高效、权威、现代、具有福建特色的药品监管体系。建立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信息查询。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
02 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先进技术,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对特种设备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处理、事后评估分析全过程智能化监管。 |
03 建设产品质量安全智慧集成监管系统 建设以智慧抽查子系统为基本,以新增研发的获证企业监管、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等业务子系统为重心,具备大数据分析运用、展播演示可视化和集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全程可追溯、电子留痕功能于一体的全链条、全对象、全运用产品质量安全智慧集成监管系统。 |
五、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不断优化有序大市场
坚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整治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解决影响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促进市场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逐步构建市场监管“大网监”体系与格局。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网络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有关经营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整治,严厉打击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非法主体等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关闭非法网站、网店,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执法部门协作,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合力。强化智慧监管,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推进“以网管网”,探索实现网络市场信息监测、判定预警、案源分发、线上反制等监管手段。
(二)加强广告监管。切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持续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力度,保障广告市场平稳有序。配合网信办等部门,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相关广告活动监管。提高广告智慧监管水平,探索对传统媒体广告和互联网媒体广告进行自主监测,提高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体系。探索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开展广告信用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广告监管效能。从严把关,不断提高“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质量。扎实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全省广告业经营主体,指导广告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价格监管。加强百姓关心、企业关切、投诉集中的重点领域价格收费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和舆情动态,积极防范价格异动风险,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建立违规收费问题反馈机制,落实收费清理规范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重点领域涉企收费。
(四)一体解决线上线下市场突出问题。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一体化管理,加大对成品油、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及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抽检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加强重点市场整治,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假冒伪劣顽疾。
(五)强化市场综合治理。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高压严打态势,通过实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文明城市测评等,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网络传销监测、分析研判和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创新直销监管方式,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领域和行业,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积极引导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提高经营者合同法律意识,促进形成诚实守信市场氛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坚决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加强文物市场监管、旅游市场监管,依法加强拍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有序。
(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1.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完善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警示。
2.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实现全省12315执法队伍高效执法,促进12315业务全面融合,提升12315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构建12315多维度、立体化数据模型,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综合治理,推进“诉转案”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防“以调代罚”现象。
3.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织密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推广消费纠纷“云调解”,积极发展ODR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完善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协同联动机制。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小额纠纷程序告知引导,实现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办理。建立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全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建设。完善消费公益诉讼机制,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各级消委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4.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媒体等多位一体消费维权格局。协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促进行业自律经营,带动行业市场秩序整体好转。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
六、创新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坚持系统监管、综合治理,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努力建设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一)构建法治监管体系
1.夯实法治基础制度。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修改)》《福建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修改)》等地方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出台。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制度建设,统一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八五”普法工作。
2.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执法监管和专业执法监管,推动形成与统一市场监管相适应的执法模式。大力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层规范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融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融合培训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执法人员交流调配,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3.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市场监管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线索通报、案件查办、联合执法制度。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深度融合,形成办案过程留痕可溯信息链条。强化执法数据分析运用,引导市场主体落实守法经营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形成多元协同社会共治格局,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1.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加快建设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项目,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建立福建省市场监管区块链应用标准,初步形成市场监管区块链体系。利用现代技术,自动采集市场监管主客体数据,推动移动执法、移动监管落地。构建智慧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打造多层次智慧指挥控制中心。
2.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中心,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资源系统内外全方位安全高效流转。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数据系统,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趋势,研判市场监管风险点,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仿真模型,预测监管对象、市场和社会反应,提出风险处置预案。
3.强化市场监管技术支撑。推进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闽质通”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到2025年建成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夯实全省市场监管技术机构基础,实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覆盖全省90%以上工业园区。建设科普基地,加强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实验室设备逐步升级改造,研发检验检测关键仪器设备。
专栏8 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工程 |
01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体系 建设涵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监管、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政务管理九个领域的一体化业务应用体系。以“一企一码、一品一码、一案一码、一诉一码、一检一码”为核心,在食品监管、执法办案等领域探索布局区块链应用,初步形成“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全省市场监管区块链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形成“传统+互联网”一套监测系统。 |
02建立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围绕“企、人、物、证、案、诉”等基础数据维度,汇聚市场监管业务全量数据,建设全省一体化的大数据资源中心,为各级市场监管机构许可、检查、追溯、执法等业务提供数据服务支撑。以数据聚合应用,建成覆盖全省、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形成“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知识化分析、个性化服务、开放化利用”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 |
(三)构建信用监管体系
1.健全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推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将市场主体公共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记于市场主体名下。整合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实现信息“应归尽归”。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公示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自觉公示信息。加强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和应用,实施“一企一码”,努力构建企业信用信息“集成码”,实施智慧监管。
2.健全信用约束激励机制。强化信用异常企业监管,深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健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应用,按照国家统一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对失信主体在生产经营环节予以限制或禁止,提高失信成本。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依法修复信用。
3.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跨部门应用。健全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信用分类自动分类、动态调整。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以及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线索移送等外,原则上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四)构建协同监管体系
1.强化部门监管联动。厘清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边界,加强行业准入和市场主体登记协同,清晰界定规范行业发展和监管市场行为等事权,健全企业登记、行政许可、行业主管相互衔接市场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
2.优化监管事权配置。合理划分市场监管层级事权,明确省、市、县、所四级市场监管部门事权,形成有利于发挥各层级履职优势的事权体系。综合考虑监管事权的风险范围、专业程度和监管资源,坚持下放监管权限和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确保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接得住、管得好。
3.扎实推进社会共治。完善“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发挥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支持开展信用评级和第三方评估。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督促市场主体在质量管理、营销宣传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揽市场监管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紧扣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拓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打响市场监管系统“忠诚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科学素养、文明素质和专业精神,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加强协调联动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将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研究部署市场监管规划各项工作,推进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树立大局观念,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工作保障
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人才、基层监管执法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完善各层次人才梯队,夯实市场监管人才基础。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着力培养更多更高水平市场监管专业人才。统筹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教育培训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水平。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围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明确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跟踪督查,建立规划实施情况“一年一评估、中期和终期全面评估”工作机制,滚动评估规划实施进展与成效。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规划有效落实落地。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强化规划宣传,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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