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强制性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认证〔2025〕251号
来源:认证检测处 时间:2025-10-14 18:04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质检院:

  为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提升认证有效性,根据《2025年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闽市监认证〔2025〕50号)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开展风险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强制性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从10月开始,至11月完成。

  二、工作任务

  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使用较多的电器类强制性认证产品,本次风险监测工作将组织对60批次强制性认证产品进行监测抽查,包括15批次照明电器、15批次液体加热器、15批次延长线插座、15批次电线电缆。为确保风险监测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承办机构(省质检院)制定了《2025年度强制性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实施细则》(附件1),请省质检院严格按细则要求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风险监测样品在生产及流通领域抽取,抽样时应按照《风险监测信息调查表》(由省质检院制作)要求,完整、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在流通领域抽取样品时,应及时做好样品生产企业的确认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协助省质检院做好本次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各单位不得泄露有关风险监测的数据和文件材料,未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三)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风险监测工作指导,根据风险监测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导省质检院,及时了解风险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四)请省质检院于12月10日前将《强制性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格式)》(附件2)书面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对风险监测结果存在问题的企业、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相关单位和认证机构,进一步强化对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

  四、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反馈。联系人:薛少兰,联系电话:0591-87581090。

  附件:

  1.2025年度强制性认证产品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2.强制性认证产品风险监测总结报告(格式)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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