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68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1〕77号
来源:信用监管处 时间:2021-04-21 15:34

田毅欣代表: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第18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国、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作了客观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市场化运作、规范信用数据库的运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等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去年以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攻坚克难组织抓好年报公示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和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动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做好2019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联合协调省人社厅、统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通过《福建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布《关于全省市场主体申报公示2019年度报告的通告》。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等行业企业年报率达100%。按照总局年报工作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有条不紊推进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突出规范统一,统筹监管力量。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齐抓共管格局。2020年2月制定全省首个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组织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其中2020年下半年,全省有10个次部门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涉及行业19个次。出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率先将抽查工作指引同步纳入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协调推进《2021年度福建省省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三、突出信用风险,实施靶向监管。全省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创建“1+N”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创新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查,实施差别化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降低抽查比例;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近年来抽查均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取名单,督促有关部门牵头主管行业领域联合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查市场主体54399户,双随机抽查结果均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

  四、突出系统集成,强化监管保障。完善统一工作平台,全省“两库”建设融合提升,涵括全省500多万市场主体,8173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跨部门从发起抽查任务、名单随机抽取和匹配、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和运用的线上全流程全留痕可追溯的“一站式”操作。强化抽查能力保障,提升执法人员抽查监管能力。

  五、突出信息公示,落实信用奖惩。发挥公示系统(福建)建设联席会议作用,截至2020年底,参与信息归集的省、市、县三级部门总数达4473个,共归集公示各类企业信息1.1亿多条,全部归于企业名下公示;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落实行政约谈制度,督促企业作出整改、守法经营诚信承诺;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68340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28731户;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0799条、股权冻结信息36071条。截至2021年3月29日,我省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53186人。

  六、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探索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选择漳州市和莆田市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建设全市消费投诉信息动态地图,可视化、全景化公示各县(市、区)投诉件数、调解成功率等消费投诉数据。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出台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从通信、汽车和电器等行业入手,分级公示和集中公示相结合,加强消费投诉公示的社会影响力。

  七、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促进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8月起我省开展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首批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目前,全省各地已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576家,有效推动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下一阶段,我局将聚焦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新形势下的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年报公示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着力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改造优化,强化失信企业监管,统筹推进异常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完善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持续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适时在全省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共享共治,积极应用投诉大数据,加强消费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汇聚,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良好社会效应,提升公示工作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洪树益

  联系电话:0591-63097623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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