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云代表:
《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27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办法的建议
国家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建设。《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分别就学校食品的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进行明确要求。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特点,2019年2月20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卫生健康委员会第45号令),就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学校职责、食堂管理、外购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要求,规定共8章64条,要求明确、具体,操作性、针对性强。同时,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闽教安〔2019〕19号),规范集中用餐陪餐工作。
下一阶段,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将继续跟踪评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并配合国家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后续修订工作。
二、关于加大专项执法力度的建议
民以食为天。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01年以来,省委和省政府连续21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制定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环节突出问题治理。2019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10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2020年8月,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聚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行政部门监管责任。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265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47137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1884份,行政处罚立案数(起)226个;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组织2.03万家次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完成自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重点问题、重点食品、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三、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
食品安全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监管环节和主管部门多、覆盖行业领域广,监管链条长,为强化我省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食安委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协调解决食品安全职能交叉、监管脱节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在2019年、2020年国务院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我省连续两年被评定为A级。二是明确责任清单。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五主”(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省级有关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2018年我省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均组建市场监管局,在乡镇一级设立县(市、区)局派出机构市场监管所,统一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和省政府《行动方案》,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实施“四个最严”,同时,充分发挥食安办作用,加强有关问题的统筹协调。
四、关于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建议
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宣传教育。省食安办已连续10年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营造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和网站共发布推文284篇,并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开设“食安福建”专版,共出版12期,涉及福建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领域报道80篇,在6个电视频道和15个平面媒体发布268篇宣传报道。省教育厅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持续落实福建省《公共安全教育》教材进课程入课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9000余场,发放宣传册230 万份,参与师生达447.5万人次。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各地各校累计培训食堂从业及后勤管理人员4.2万人次,发放培训材料4.5万份。省公安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定期深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结合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宣传时段,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食品从业者守法意识。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从中查处一批食品犯罪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紧跟时代步伐,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和食品安全科普常识,通过小视频制作,抖音等创新宣传形式,普及公众食品安全常识和维权知识。
五、关于坚持德法并重,处罚严厉、举报重赏、违规重罚的建议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打击犯罪。
一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903件(已结案8610件),同比增长77.27%,罚款金额8950.39万元;联合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海洋渔业局、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截止2021年3月15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1807件,罚没1653.96万元,查扣违法食品39.04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9件。省公安厅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重要民生警务,主动作为、重拳出击,近年先后组织开展了 “利剑”、“食安”、“昆仑"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2018年至今,全省共破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35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84名,捣毁各类“黑作坊”“黑窝点"2975处,其中破获涉及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类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治理,依法打击取缔非法无证饮食摊点,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二是发挥社会举报作用。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举报工作,《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对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人员举报的,应当给予双倍奖励。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实现12315“一号对外”,2020年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涉及食品安全投诉6127件,占投诉总量3.75%,受理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举报7814件,占举报总量15.07%。各设区市及县级政府也均已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依属地管理原则,分级查处,分级奖励。
三是保持严打严治态势。全省公安系统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问题,以粮油作物、瓜果蔬菜、水产品、畜禽等领域为重点,严打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猪以及水产品、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或添加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会同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等部门在春秋两季学校开学、中高考等重要时段,对学校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流动摊贩问题食品开展联动执法、专项整治,追踪溯源捣窝点,严惩严处,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大食品类案件查处力度,倒逼食品从业者自觉守法经营,实现以打促管、以打促治,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陈志宏
联系电话:0591-87580607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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