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71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1〕117号
来源:食安协调处 时间:2021-05-20 15:46

钟爱雪、钟仕美、施卫东、缪亚扬代表:

  《关于加强食品源头的管控保障“人民舌尖上安全”的建议》(第16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等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一是整治面源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并实施分类管控。大力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绿肥种植、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绿色生产技术,农药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以上。二是规范农资经营使用。严格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218张,限制使用农药100%审核发证许可经营。三是推行农资线上监管。全省1.1万家农药、兽药、肥料、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开展线上巡查14.6万人次、251.7万家次,实现主要农资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产品可召回。四是加强用药指导培训。2020年培训生产主体1.1万家次,督促指导科学合理用药,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禁限用规定、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严禁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五是加强农产品(水产品)检验检测。全面实行“双随机”“四快速”(快速抽样、快速检测、快速报告、快速查处)抽检机制,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全面推进水产种苗检疫工作,加快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全省首批确认渔业官方兽医393名,首批设置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点75个。2020年起全面依托福建省水产品快检在线监测平台开展水产品快检工作,采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的模式,大力提升全省水产品快检工作推广成效和管理服务水平。农业农村部对我省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99.8%,市场例行监测合格率96.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提升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强化过程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组织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合格率99.75%,位居全国前列;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风险报告率100%。在食品流通环节,加强食品流通主体资格审查,健全电子监管网络,全省所有食品批发企业100%建立电子台账。在餐饮环节,全面完成28.5万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风险分级管理,其中实现“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占比超过61.5%,实现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二是加强标签标识管理。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福建省2020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闽市监食生〔2020〕73号),对规范标签标识进行了重点部署,并将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列为2020年福建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4类重点问题之一,明确以糕点、休闲食品、乳制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岁末年初、节假日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专项检查。抓紧抓实抓好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276家次、食品生产小作坊1628家次,约谈食品生产企业547家次,组织专项抽检7519批次、检出不合格59批次,通过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途径建立清单查处问题线索122条,受理和处置信访举报83件,立案107件、罚没金额335.67万元,对涉嫌非法添加的12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四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2015年以来,我省已连续五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水平。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主体8344户次,检查农村食品销售主体70498户次、农村餐饮服务主体45585户次、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614户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97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007起,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13819.54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380.15万。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可查”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截至目前,16.09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品一码”追溯平台上注册,注册率达99.87%,备案食品信息2117.29万种,累计上传数据7.62亿条。在全国率先实行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动合格证与追溯凭证衔接融合、通查通识。

  (三)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配备监管人员376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3%。全省930个涉农乡镇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配备监管工作人员1700多人。建立了一支5000多人的村级协管员队伍,有效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监管网络。二是推进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大部分县(市)将协管员补助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设立一名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三是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水平。省公安厅先后举办五期练兵大讲堂活动、组织一期打击食药环犯罪业务培训班,实练识假辨假、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等各项技能,有效提升基层办案民警专业能力。四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全省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开展多项专项行动,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15.1万次,出动执法人员37.1万人次,查处违法行为3115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12.3吨;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85名;捣毁各类“黑作坊”“黑窝点”1042个。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5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

  (四)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根据涵盖各类食品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别化监管。二是落实信用异常企业行政约谈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持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指导基层做好食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目前全省涵盖各类食品企业在内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168709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7384户。三是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持续深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参与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和信息归集的省、市、县三级部门总数达4458个(其中省直部门、中直驻闽单位60个),共归集公示涵盖各类食品企业信息1.1亿多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坚持党政同责、问题导向、全程监管、系统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公安、卫生健康、海关、粮储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建立健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各地区协作配合,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并及时通报上游查明原因、下游控制危害。二是推进智慧监管机制建设。建设全省市场监管统一数据资源中心,探索食品安全大数据监管模式。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充分发挥数据化情报导侦作用,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实时发现、汇聚筛查和案件网上移送受理监督。三是健全联防联控的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鼓励消费者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渠道获取抽检监测、食品追溯、“明厨亮灶”等相关信息,为百姓营造公开透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知情人”举报。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四是推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提质、扩面、增效。通过持续完善追溯系统、抓好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衔接机制、推动数据上传、创新运营模式、发挥追溯作用等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一品一码”工作,做好省市场监管局“智慧码”相关工作,强化各有关监管部门协同推进。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福建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农业等领域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健全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二是强化基层公安队伍食品安全犯罪侦办水平。统筹资源配齐配强专业装备,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民警办案专业能力。三是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队伍建设调研,强化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队伍建设水平,依托现有资源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四是健全基层监管责任制。推进协管体系建设,加强网格化监管和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保障协管员相关待遇,配强协管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投入11142万元,继续做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深入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特别加强对严重失信者名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红黑名单”管理与联合奖惩制度覆盖范围,将守信和失信信息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奖惩。

  (四)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问题导向的抽检监测机制。一是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为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提供支持。切实发挥风险监测评估的工作实效,把握和运用好风险监测评估结果,从政府层面、系统内和社会公众三个层面,积极稳妥开展风险预警和交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抽检检测中发现的农兽药残留超标、产地环境污染、食品掺假造假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三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各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起“省级为核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升全省基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各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陈 迟

  联系电话:0591-8772801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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