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8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122号
来源:食安协调处 时间:2022-05-10 15:15

傅天龙代表: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让百姓感受幸福生活的建议》(第1238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卫健委、商务厅、福州海关和厦门海关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强化溯源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方面

  各有关部门积极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类别品种》等制度和规范,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在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追溯管理。牵头建设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向省市各有关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了追溯编码赋码、追溯数据上传、查询、分析以及问题食品排查等功能,初步实现了“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食品安

  全信息化追溯闭环管理。截至2022年3月,平台累计注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9.92万家,备案食品4199.31万种,采集追溯数据12.30亿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林业等部门也各自建设了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推进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实行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持续推进推行线上巡查、执法检查,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强化追溯责任,提高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卫健部门建立了集中消毒餐饮具追溯管理系统,均与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对接。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建设,集成生产基地智能化管理系统、生产监控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对种植养殖、车间生产进行实时监控,并通过自建电商平台(网店、微商、直播销售等)或利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接各大商超、生鲜快递、零售店等销售渠道,打通线上线下交易,实现了生产智能化、销售网络化、查询可视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工作。一方面,持续优化完善“一品一码”追溯平台功能,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数据的归集梳理和开发应用,确保“一品一码”系统持续高效稳定运行。发挥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作用,规范开展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交换和开放应用。另一方面,持续提升“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应用成效。逐步拓展纳入平台的追溯主体和产品类别,农业农村厅将积极推动种养大户、专业村散户建立追溯制度,林业部门将鼓励更多的合作社及种植大户将食用林产品接入“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平台,海洋渔业部门将督促各地落实全部养殖生产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监管,确保生产的食用水产品进入市场时都具有追溯凭证或合格证,卫健部门将继续提高集中消毒餐饮具服务单位“一品一码”覆盖率。有关部门将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完善我省“从农田到餐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追溯管理链条,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二、推动智能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方面

  近年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建设并应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系统已经基本实现了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全面支撑,提供了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查、执法办案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功能,系统应用范围覆盖了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所,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在通报食品相关抽检信息方面,每周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告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和风险提示,每月向相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安全抽检信息。2021年公告食品安全抽检信息51期,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10期并印发了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白皮书》。农业农村部门建设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并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检验检测、赋码出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打破区域、部门间监管数据孤岛。截至目前,全省2.51万家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已纳入平台监管,推送共享各类监管信息1535多万条。海洋渔业部门将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福建省水产品快检在线检测平台和福建省内陆重点水产养殖水域水质监测预警项目信息平台数据推送至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互联互通打通障碍。卫健部门2021年启动省级食品污染物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于今年投入使用,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同时,进一步完善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提高食源性疾病预警分析和溯源能力,做好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的识别、核实和报告工作。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和功能优化。加快推进“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建设,破除食品安全监管的“系统壁垒”和“数据孤岛”,重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信用分级、风险预警、抽检监测、执法办案、统计分析、一品一码、培训考试、协同APP等子系统,全面覆盖现有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为省市县所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提供统一协同监管平台,为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开放式、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已基本完成上述子系统功能开发,预计于2022年底上线投入运行,未来配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统一配备的移动执法终端,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智慧化水平。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升级改造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拓展开发建设监测模块和信用模块,实现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追溯、信用等信息一体化的智能管理平台。卫健部门将进一步推进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平台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平台,提高监测数据利用和预警处置效率。同时,在厦门市开展食源性疾病医防融合试点,通过医防交叉技术培训,提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诊疗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

  三、建立奖惩机制夯实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方面

  各级食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奖惩手段,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农业农村部门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监管、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一手抓优质农产品培育,扶持优质企业发展。建立了发展安全联动、源头防控规范、增量提质监测、证码融合并行、执法及时跟进、品牌带动提升、基层能力保障等七项制度,构筑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提升、常态化监测、专项化整治、信息化监管、一体化衔接、社会化共治、网格化保障等“八个化”监管体系。2021年现场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4万个/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06起,移送公安机关6起。同时,加强优秀企业宣传推介,全年365天在东南卫视最佳时段、省内高速公路最佳路段、今日头条最佳频段宣传优秀企业和名牌农产品,2021年累计投放高速公路路牌广告83面,制播系列电视宣传片30片,今日头条新媒体推送相关企业推文164篇。组织优秀企业参加“绿博会”“有机会”“农交会地标专展”等知名展会,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福农优品”展销区,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将符合情形的食品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部门间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正拟定具体实施措施和配套制度,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查处力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优秀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提升“福”字品牌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对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完成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集中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提高震慑效果。加强企业信息公示规定与信用修复工作的衔接,配合做好其他部门公示信息的修复工作,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嵌入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信息化系统,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的监管闭环。

  四、常态化检测出入境产品筑牢国门食品安全防线方面

  当前,境外疫情发展态势依然严峻复杂,抓好出入境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一是建立健全进口食品监管合作制度。海关深入贯彻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落实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新要求,18类食品须由国外食品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由海关总署对其推荐的企业审核后给予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号方可入境,入境的产品包装上要标注在华注册编号,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口。二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科学规范开展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食品传播和扩散。2020年6月以来,福州海关检出经海关总署确认阳性结果47份。三是强化境外食品源头管控工作。福州海关建立境外输华食品生产企业远程视频检查工作机制,2021年按时限严格办理进境食品检疫审批273份,完成10家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4家燕窝生产企业和68家肉类生产企业远程视频检查。成立出口食品境外通报应对工作小组,完善境外通报后续处置工作机制,2021年跟踪督查境外通报后续处置8家。厦门海关通过参与境外体系检查、准入评估等方式加强源头管控,共同维护好进口食品舌尖上的安全。四是打击食品走私行为。不断健全完善打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关区“国门利剑2021”行动,2021年福州海关立案侦办进口食品走私刑事案件19起,案值约18亿元,涉案货物主要为果汁饮料、冻鱿鱼、活龙虾、洋酒等。

  下一步,海关部门将持续推动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执行进口准入管理制度,强化境外企业注册信息口岸验核,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在进一步提升我国外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同时,着重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协作合作机制,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刘慧燕

  联系电话:0591-8787356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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