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3〕33号
来源:运用处 时间:2023-03-07 15:56

省科技厅:

  黄祯荣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建议》(第1122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企业创新发展,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一是大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动专利高效转化运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大幅提高专利奖奖励标准,2022年共评选省专利奖奖励项目44项,推荐获评中国专利奖项目30项,发放奖金1540万元,充分发挥专利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三是加强政策引导,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8号)要求,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围绕“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马尾区块开展“福建省专利与标准融合机制创新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强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持续加大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专利奖激励示范作用,探索建立专利与标准融合长效机制,畅通“科技创新-专利申请-标准转化-产业发展”路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詹俊华

  联系电话:0591-87811513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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