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3〕54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3-03-28 11:20

省工信厅:

  郭韦苇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助力“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的建议》(第1073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新能源领域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支持创建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鼓励将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参与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对相关标准和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标准化专项资金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

  一方面,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紧贴“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需求,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开通省地方标准立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领域省地方标准立项。加快制定并推动实施新能源关键技术领域省地方标准,为我省“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参与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按照《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等标准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归洪波

  联系电话:0591-878211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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