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6〕51号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6-04-01 17:34

省卫健委:

  欧争青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托育服务的建议》(第1094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欧争青代表提出的“加快推进托育服务”的建议贴近民生、针对性强,对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参考。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支持开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扎实做好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持续规范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托育服务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全省登记机关按照“托育服务”“家庭托育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做好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双告知”制度,告知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将托育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送至卫健部门。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共登记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4696户,其中企业4548户、个体工商户148户。

  二是持续强化托育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托育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落实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托育服务机构的饮食安全。鼓励托育服务机构食堂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通过采用线下视频展示、线上网络显示等方式,展示托育服务机构食堂关键部位、重点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有效防范托育服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风险。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36人次,检查单位数718家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92个,托育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深化。

  三是持续推进托育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将相关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标记于相对应托育服务机构名下并依法公示。截至2026年3月,全省已累计归集公示含托育服务机构在内的各类企业信息2.8亿余条,相关信息同步共享至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进一步强化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信用约束。

  四是持续推进托育服务机构价格监管。研究制定托育服务收费合规指引,督促托育服务机构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处置托育机构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公用企业不执行托育机构居民水电气价格政策等违法行为,维护托育机构合法权益。

  五是持续推进我省托育服务标准化工作。完成并发布省地方标准《托育服务导则》(DB35/T 2119-2023),明确托育服务的服务提供与要求、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服务投诉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托育服务的管理、实施与评价。完成厦门好邦伲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家庭照护服务标准化试点等两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家政托育行业)总结评估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经验。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吸收采纳欧争青代表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进一步推动我省托育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培育经营主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对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一般经营项目登记经营主体,落实“双告知”工作机制;对提供餐饮服务的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实行集成套餐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让包括托育服务机构在内的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经营主体办理证照更加便捷高效,降低准入准营成本。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帮助从事托育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保留字号、商誉,争创知名商标品牌,扩大经营规模,促进托育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是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坚持把托育服务机构纳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不断研究探索托育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和办法。督促指导提供餐饮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料质量把关、加工制作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卫健、教育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隐患共治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企业守法意识,规范托育行业运行。持续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不断深化托育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促进托育服务业企业提升信用意识,助推托育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规范托育服务机构收费行为,引导经营者依法合理定价,为社会提供优质优价的托育服务。

  四是推进标准试点建设,引领托育行业发展。抓好龙岩托育服务标准化试点(国家级服务业试点)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我省托育服务标准的应用实施;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托育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在不断实践和验证的基础上,制定托育服务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规范托育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助力托育服务提质升级。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林佳雯

  联系电话:0591-87585678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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