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5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2〕62号
来源:信用监管处 时间:2022-03-17 20:17

省发改委:

  《关于在我省各行业建立百家诚信企业评价制度的建议》(2022105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18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国务院法制办和原国家工商总局认为著名商标认定“可能存在利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对市场主体有选择地给予支持、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关系等问题,不符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要求”。为此,原国务院法制办和原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后,市场监管总局也多次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参与“利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对市场主体有选择地给予支持、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关系等”活动。2018年4月27日,省政府专门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不再为福建省

  著名商标的认定、评比提供依据,减少对品牌建设的直接行政干预。在此背景下,不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百家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组织部门。

  下一步,我局将以实施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为抓手,坚持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和方式,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深度融合运用,按照信用风险分类不同,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动监管更加公平、精确、有效,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为广大市场主体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加高效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林 芳

  联系电话:0591-87530863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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