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190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70号
来源:食品抽检处 时间:2022-03-28 09:57

杨清金委员:

  《关于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我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切实把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作为提升新材料产品质量水平,为我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技术支撑的重大任务来抓,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新材料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一是批准发布《多层纤维布聚氯乙烯中空复合材料气密性试验方法》《高渗透改性环氧树脂防水防腐涂料通用技术条件》2项省地方标准。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完善《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对主导和参与制定及修订新材料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给予经费补助。

  二、下一步打算

  (一)探索构建标准体系。加强与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支撑作用,突出新材料标准体系框架的顶层设计,强化研究各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实现路径,研究探索新材料标准体系框架,抓紧构建体现我省特色、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骨干、以地方标准为主体、以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基础的新材料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我省龙头企业技术专家参加新材料领域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

  (二)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采取积极措施,坚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围绕节能低碳环保等绿色发展新需求,突出新材料重点领域,促进新材料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融合,不断提升科研成果的标准转化率,着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快制定并实施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新材料标准。搭建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技术组织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形成日常的沟通机制,鼓励和支持我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新材料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支持我省有实力的新材料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不断提升我省标准话语权。

  (三)鼓励企业参加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在2018年下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自2019年起,国家标准委每年明确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组织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中核心指标进行评估,将排名领先的企业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我局等省直八部门于2019年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意见的通知》(闽市监〔2019〕31号),动员和组织我省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并出台相应文件,鼓励在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和政府质量奖评选、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中采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鼓励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企业标准“领跑者”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鼓励电商、大型卖场等平台企业积极采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这项制度的实施,形成了“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鼓励我省新材料领域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以不断提升企业提升行业知名度、拓展市场占有率。

  (四)加大政策鼓励力度。充分发挥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和省标准化贡献奖的导向作用。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优先对我省参加新材料领域标准化活动组织、管理、奖励、试点示范,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进行补助,并将补助经费上浮50%,不断激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实施效益明显的新材料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优先组织申报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优先推荐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省委和省政府非常重视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我局最近正研究制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在这方面,迫切需要象您这样的政协委员,重视和支持标准与标准化工作。我局将继续关注您建议中的相关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好自身职责,努力在推进您的意见建议落实方面不断取得成效。再次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省标准化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王国荣

  联系电话:0591-8781605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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