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58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162号
来源:广告处 时间:2022-06-20 16:27

李展润委员:

  《关于加大对医药广告监管力度的建议》(20221258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药监局、省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医疗、药品等与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医疗、药品广告审查和监管力度,通过在省、市两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上研究部署,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案件查处,共同规范我省医药广告市场秩序。

  一、严把广告审查准入关

  医疗、药品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广告。我省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由省卫健委负责,药品广告审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从严把关医疗、药品广告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规范医疗、药品广告发布,严格依法审查核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药品广告的内容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相符,是否存在虚假广告、超范围宣传等行为,严格规范现场勘查,严把材料审核关,严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等发布广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2021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共审查批准药品广告523件,省卫健委共审查发放《医疗广告审查证明》42件。

  二、加大医药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一)加强行业执业监管。2020年,省卫健委在全省组织开展口腔、医疗美容、血液透析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抽查各设区市22个县(区)53家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省卫健委对信用记录不佳、曾经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的医疗机构列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摸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记分,当所记分值达到一定标准,校验时增加现场审核或暂缓校验。2021年全省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0516家,查处无证行医等案件1016个,罚款2352.6万元。

  (二)强化广告监测监管。持续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监测,部署开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监测,充分发挥广告监测在监管工作中的抓手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线索,2021年共监测医疗服务类广告188266条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78条次;监测药品类广告48397条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2239条次,全省全年共查处药品广告案件56件、医疗广告案件79件。同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共发布8件医药广告违法典型案件,占全部36件典型案例的22.2%,切实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较为典型的案例有: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将非药品宣传为药品,2020年12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40万元。福建畲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医疗广告,并发布含有“彻底的清除血栓的有效办法,患者治疗前后对比图”等内容的违法广告,2020年10月,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13万元。泉州含德医药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单中含有“阿司匹林肠溶片”等处方药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关于允许发布广告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规定,2021年3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20万元。

  (三)加强部门协作监管。依托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对医药违法广告的联合部署、联合约谈、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提高医药广告市场整治工作的协同监管水平。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等十个成员单位制定下发《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同时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合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医疗美容整治、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清理整顿等专项整治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2021年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网信、公安、检察、法院、通信管理、邮政管理、海关等多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进一步规范医疗名称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医疗和生活美容机构3320家、人类辅助生殖相关机构3838家,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29件,依法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罚没金额14万元,关闭涉嫌违法违规网站2个,收缴小广告1000余份。

  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近年来,省卫健委坚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以适应群众不断提高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一是对标提升机构整体水平。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9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21家达到基本标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现场一致性评价中,连续两年排名前列。全省12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级评估,创建社区医院。二是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指导各地围绕国家基层医疗服务66个病种清单,加快补齐弱项,截至2021年底,我省7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能诊治70%以上的基层医疗服务推荐的病种,其中99%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治。全省80%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中医馆,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鉴别能力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充分借助“3·15”、“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医疗、药品科普知识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网络云课堂等方式,扩大宣传面,积极推进广告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识别虚假广告的意识和能力。

  诚如您提案中所述,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依然在我省局部领域、个别媒体上出现。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举一反三,采取多项措施,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医药广告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完善监测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我局在开展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全省广告监测平台运作机制,促进监测数据的应用,提高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强化对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医药广告的预警研判,提高医药广告监管智慧化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保持高压态势。以涉老医疗、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广告。督促全省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认真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广告主体发布广告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三是深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依托各级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机制平台,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对医药违法广告的监管,切实规范医药广告发布,遏制虚假医药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王爱花

  联系电话:0591-8753028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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