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3124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168号
来源:保护处 时间:2022-06-25 16:36

刘国栋委员: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建议》(20223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一是推进知识产权机构改革。2018年机构改革时,为了解决知识产权分散管理和执法的问题,原省知识产权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共设3个知识产权职能处室。同时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行政执法权统一划归我局执法稽查局行使,实现了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统一集中执法。二是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体系。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推动县级市场监管局建立“业务股室+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专利纠纷办案模式,组织指导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形成省市县(区)三级专利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积极申请国家级保护中心并获批,现拥有中国(福建)、中国(泉州)、中国(宁德)等3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中国厦门(厨卫)等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及全国首个两岸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中心。以国家级保护中心为牵引,支持成立宁德锂电新能源等6个省级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

  二、构筑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经省政府同意,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补至26个。出台我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有力强化了政策推动和体制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构建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省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与省检察院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版权、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合制定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与海关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作机制,强化各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及执法协作,共同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局充分发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打”办)综合协调职能,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1年福建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多领域行政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打击侵权假冒协作,发挥部门合力,进一步提升线上线下执法监管效能。组织开展“剑网2021”“秋风2021”“昆仑2021”、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资打假、“清风”“龙腾”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线上线下侵权盗版、食药领域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劣农资、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和侵权假冒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全省共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16132件,其中受理专利纠纷案件2423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3709件。全省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283件,案值5826.9万元,罚没5776.3万元。

  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继续完善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继续抓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2022年我省重大展会项目,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推动年度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拓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继续调度地方执法人员集中办理电商领域执法案件,“以训促办”推动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积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畅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理渠道,建立专利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专利侵权纠纷。加大商标保护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商标侵权查处协助机制,着重打击倾向性、苗头性的假冒伪劣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案件的办结率、缩短办案周期,严厉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为权利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

  二是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仲裁机构等共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国(福建)、(泉州)、(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厦门(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及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切实开展调解、仲裁以及诉调对接等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救济渠道有效衔接,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更多的争议解决途径和维权选择,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夏金莲 

  联系电话:0591-87840344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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