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172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175号
来源:广告处 时间:2022-07-01 09:19

陈江委员:

  《关于持续整顿口腔医疗机构的虚假广告的建议》(20221172号)由我局会同省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对包括口腔医疗在内的各类医疗、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案件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一、严把医疗广告审查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省卫健委切实履行医疗广告审查职责,将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纳入各地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办理,并实现“跨省通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审批规定,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要求对申请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形式、范围等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宣传、扩大疗效宣传等行为。医疗广告所有审查事项对外公布,最终审核证明对外公告,接受

  社会监督。

  二、强化广告监测监管。省市场监管局依托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系统,部署开展医疗广告专项监测,及时发现违法线索。2021年共监测医疗服务类广告188266条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78条次。全省全年共查处医疗广告案件79件,其中口腔医疗广告案件37件,罚没款21.22万元,有效规范了口腔医疗市场秩序。较为典型的案例有:福州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福州市台江区科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对其医院、科室、设备进行宣传,利用院内种植牙患者的形象、医生形象作证明,处以罚款1万元;查处福州台江兴维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利用三折页宣传单在其所属门店宣传“All-on-4种植牙技术”“数字化即刻种植牙”,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泉州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安溪泉兴口腔专科门诊部委托盘古大观(厦门)传媒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假日广告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发布虚构的“三甲名医团亲诊”内容的户外广告,处以罚款2.55万元。

  三、加强行业监督执法。省卫健委结合“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乱象整治、行风建设等工作,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内容,并纳入卫生监督部门日常监管范围,加强网络和户外医疗广告巡查监测,排查违规宣传行为和非法医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反行医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违法医疗广告涉案线索,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实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扣分管理等处理,并以此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依据,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记分,当所记分值达到一定标准,校验时增加现场审核或暂缓校验。2021年全省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0516家,查处无证行医等案件1016个,罚款2352.6万元。

  四、加强部门协作监管。省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责,2020年联合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等10个成员单位制定下发《福建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合开展了医疗乱象、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21年省卫健、市场监管、药监等十个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规范医疗名称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医疗和生活美容机构3320家,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29件,依法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罚没金额14万元,关闭涉嫌违法违规网站2个,收缴小广告1000余份。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鉴别能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机构充分借助“3·15”“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医疗、药品科普知识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网络云课堂等方式,扩大宣传面,积极推进广告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识别虚假广告的意识和能力。

  诚如您所述,虚假违法医疗口腔广告依然在我省局部领域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这既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给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口腔医疗广告市场整治工作,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构建规范的民营口腔医疗广告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监测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广告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口腔医疗广告的监测监管,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全省广告监测工作,提高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强化对口腔医疗广告的预警研判,提高智慧监管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保持高压态势。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以医疗、药品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集中整治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等虚假违法广告,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警示作用。督促全省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认真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广告主体发布广告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三是深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充分依托各级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机制平台,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监管,切实规范口腔医疗广告发布,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省卫健委将支持、鼓励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会资本办医,通过行业协会、专科联盟等方式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口腔诊疗专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省口腔医疗质控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提高口腔医疗水平,确保口腔医疗安全。

  感谢您对口腔医疗广告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刘志红

  联系电话:0591-87530957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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