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075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192号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2-07-11 10:34

刘亚忠委员:

  《关于加强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20221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连续5年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为打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培训管理不到位,以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工制作不符合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及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5年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治理。2021年专项治理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共103362户次,处理投诉举报1574件,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违法违规网店6463户,立案1373起,曝光典型案例111起,罚没368.88万元,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

  (二)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重点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严格履行主体审核、抽查监测、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义务。2021年,共组织开展2次实地走访、2次集体座谈、6次个别约谈,督促平台进一步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准入审查、线上监测、线下抽查和结果公示,不断完善平台协同共治机制;指导平台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和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自身防护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民生供应,切实确保配送安全。

  (三)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作用。依托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网信、工信、公安、商务、药监、通管、邮政、人行、海关、税务等多个部门,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定期开展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突出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治理,落实平台经营者责任义务,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共同净化我省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四)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进行备案。省市场监管局自2018年成立以来,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积极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工作,累计备案我省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71家,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平台后续相关监管工作。

  (五)组织推进“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公众代表,一起参与“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执法人员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奔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后厨开展现场检查,将原先鲜为人知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过程呈现在公众面前,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执法的氛围。2021年专项整治期间,省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红餐厅”专门邀请省级电视台举办网络直播“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直播当天访问量达148.88万人次。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样的“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福州“网红”小马哥查餐厅、厦门“月月十五查餐厅”、泉州“咱厝人查咱厨房”等做法,赢得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之以恒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商等)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网红店”等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厉打击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和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扩大执法监管震慑效应。

  (二)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督促平台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等主体责任,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进一步加强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梳理汇总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相关要求》,督促平台履行基本责任、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责任、协助监管等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具体要求。指导平台强化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入网审核、线上监测及线下抽查,确保及时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和实际不符、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无线下实体店擅自从事网络经营、外卖餐食质量屡被消费者差评或投诉等脏、乱、差现象,健全完善“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的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故意违法的平台依法查处。

  (三)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持续畅通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和各类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受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网络订餐类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运行,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李良彬

  联系电话:0591-87580765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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