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155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2〕194号
来源:食品抽检处 时间:2022-07-12 10:36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推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工作的建议》(202211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与贵委精诚合作,携手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不断推动两岸行业标准共通走深走实。创建的两岸标准共通“四共同三采用机制”,做法成效得到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苏辉的批示肯定。

  一、树立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全局思维

  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是一项跨部门、跨学科的复杂任务,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广泛参与。一是充分发挥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形式,统筹协调全省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工作,协调解决两岸行业标准共通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

  门发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二是将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工作写入新修订的《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为推动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提供法治和制度保障。三是积极争取市场监管总局的大力支持,拟整合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的“台湾标准研究中心”和厦门标准化研究院“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等涉台标准化研究机构,争取获批国家两岸标准共通研究中心。四是努力争取台盟中央的指导支持,与贵委共同开展调研、协商,加强与台盟中央的沟通联系。

  二、积极开展两岸标准政策理论研究

  在省委台港澳办的支持下,充分整合利用福建省内涉台研究机构,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开展两岸标准政策理论研究,为推动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一是对我国台湾地区标准进行收集与研究,截至目前,已收集26个行业的台湾地区原版标准21612项,其中现行标准12188项,数量全国第一,并开展了台湾地区标准体系、两岸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比对、台湾产业管理机制与发展模式等方面的研究。二是在对台湾标准进行统计分析基础上,进一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梳理细化,通过比对分析找出两岸标准的行业领域分布异同及共通程度。三是对两岸标准共通的空间实行分级分类,列出可行性清单,根据融合发展需求分行业推进两岸标准共通工作。

  三、落实台企台胞参与标准化活动的同等待遇

  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国家相关惠台政策,为台企台胞全过程参与大陆的标准化活动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一是为台企台胞开展标准化辅导,针对两岸标准存在差异的主要领域主动靠前服务,解决台企台胞面临的标准障碍。二是充分保障台胞台企在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资金补助和奖励方面与大陆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三是积极支持台企台胞参与大陆标准化工作,按照“四共同三采用”工作机制,将台湾地区长期行之有效的行业标准融入大陆标准,使两岸的标准化成果更好地造福两岸的企业和民众。

  四、为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提供人才保障

  根据深化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一是发挥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的专业优势,为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提供基础理论研究支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持。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台籍专家注册为国际标准化专家,共同参与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的研制工作,为两岸标准共通提供技术互补。三是积极筹建两岸标准化智库,吸纳两岸各领域具有标准化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工作。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以两岸标准理论研究为导向,以四共同三采用机制为抓手,用更高的站位、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推动两岸标准共通向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更精的水平发展。一是逐步建立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政企学研用共商共建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牵头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上下联动、条线联动、板块联动。二是扎实推进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建设,推动两岸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信息交流、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创新,整合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探索研究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新路径、新方法、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打造全国两岸标准共通区域样板。三是努力打造两岸标准共通信息服务平台,为两岸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共同研究制定共通标准,提供实时的标准化政策资讯和标准信息,并开展两岸技术标准信息的采集、研究、开发与咨询等综合服务,破除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中的技术标准障碍。

  衷心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张煜杰

  联系电话:0591-8785205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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