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校园周边托管机构泛滥的提案》(20262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紧扣民生关切,对进一步加强托管机构管理、推动课后服务提质升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近年来,持续强化校园周边托管机构监管,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维护学生及家长权益。一是规范托管机构准入,夯实监管执法基础。统一使用“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规范化条目登记营利性托管机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该条目的,仅可开展为中小学生非在校时段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等无需取得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涉及提供教育培训、餐饮、住宿服务的,须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提供相关服务。出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核查,严把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口。截至2025年底,全省登记经营范围包含“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存续经营主体17481户,其中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8584户。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守牢用餐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全面纳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范畴,在开学及中高考等重点时段,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落实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将后厨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向社会公开。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62人次,检查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1931家次,责令整改问题隐患103个,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9件、罚没款13.83万元。三是强化价格监管,维护群众消费权益。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涉及校外托管机构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2025年,共接收包括托管机构收费行为在内的投诉举报348件,均已办结。四是强化信息公示,方便公众查询监督。开设年报咨询热线,指导督促托管机构及时公示年度报告。组织开展托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连同注册登记、年报、处罚等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并向社会公示,方便学生家长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以信息公示监管促进托管机构规范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您反映的托管机构提供餐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收费缺乏监管、乱涨价及捆绑消费现象频发等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责,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持续深化准入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整合涉企开办事项网上服务资源、精简申请材料,持续优化托管机构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推行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实现提供用餐服务的托管机构“证照联办”。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开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的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和材料清单,为托管机构办理经营证照提供指引。
二是持续加强全链条监管,营造学生安全健康饮食环境。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已取得营业执照并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依法予以查处。统一许可审查尺度、规范核查流程、细化审批标准,提升食品经营许可质量。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台账,优化检查频次,细化监管标准,增强监管针对性。督促托管机构严格对标《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批次管理,强化食品贮存、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全流程管控,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守护受托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持续强化价格监管,引导托管机构诚信经营。持续开展课后服务价格监管,引导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加强价格自律,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畅通12315热线和平台渠道,持续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实现高效分办、及时反馈,着力化解消费纠纷。推动托管机构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引导诚信守法经营,对侵害学生及家长权益的行为依法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推进部门协同共治。深入推进托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联合教育、卫健、住建等部门开展协同检查,依法查处托管机构违法经营行为,推动监管从“单一监管”向“协同共治”转变。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林佳雯
联系电话:0591-87585678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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