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知
闽市监认证〔2021〕23号
来源:认证检测处 时间:2021-02-09 16:43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36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认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0〕48号),于2020年6月至11月组织开展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本次检查对象由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分别随机抽取,其中:市场监管总局抽取123家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涉及22家认证机构,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5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9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8家,其他认证类别31家;省市场监管局抽取60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涉及9家认证机构。检查人员由各设区市局随机抽取,并匹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10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认证人员收礼金等违法行为。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在抽取的123家自愿性认证和60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中,绝大部分认证机构都能够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并按计划对获证组织开展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绝大部分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建立的相关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能够按照认证要求组织开展生产、销售活动,并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中,也有部分获证组织存在一般性问题,其中7家获证组织涉及6家认证机构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审核计划、审核报告等文件遗漏认证人员信息、无签名、无机构印章;使用标准不准确;未严格按照审核计划确定的时间开展现场审核;未提供审核报告或审核报告内容不够详尽、不能准确反映现场审核情况;现场审核人员无审核员资质或为实习审核员。

  (二)部分获证组织认证资料保管不完善。未能提供认证合同、审核计划、审核报告、过程控制文件或执行标准等相关资料;部分文件缺失、保管混乱或内容错误;内审会议和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等部分涉及人员签名不规范。

  (三)部分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不充分。未能按照规定频次实施内审和管理评审;体系文件部分内容与实际运行不相符;无法提供审核人员到场差旅费用凭证;无法提供检测设备最新检定校准证书;现场无相关生产设备和生产记录。

  (四)个别获证组织在认证证书被撤销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被撤销证书内的产品。

  三、处理建议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属地监管的原则,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执法程序进行进一步处理。一方面,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进行约谈或发出告知书,责令其改正;对涉嫌存在严重问题的认证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局;对需要撤销认证机构资质的,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对存在问题的获证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持续保持认证条件要求的,尽快撤销或暂停认证证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肃整改。相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特别是存在问题的认证机构要对照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全面分析、查找原因、严肃整改,并对存在问题的获证组织跟踪监督,切实履行认证机构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规范秩序。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跟踪整改进度,持续加大对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加监管批次,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分类指导,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认证公信力,推动认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持续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认证监管业务能力,打造专业化认证监管队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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