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在汇总综合各地和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抽查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双随机抽查常态化
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总比例暂以不低于2020年末全省企业实有数的3%开展,并视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上半年由各地按1.5%至2%的比例自行组织抽查,下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上半年各地抽查情况采取相应形式部署开展。各地要对照今年全省总的抽查比例目标要求,统一部署安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握进度,确保完成列入计划的抽查任务。对《计划》明确由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自行组织发起的抽查任务,发起处室要加强对下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市或实施单位抓好抽查计划的落实;对涉及健康、安全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的,要在完成抽查计划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其余监管任务。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的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各地区或业务处室发起组织临时性双随机抽查。相关处室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与本局相关业务处室或其他单位组织发起抽查检查任务,推动实现部门内部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二、坚持市场导向,增强监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各地要坚持以市场变化为导向,及时研判市场趋势,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一要加强信用监管。聚焦信用监管与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实施差异化抽查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靶向性、精准性,为市场主体激励约束内生机制。二要突出重点监管。密切感知市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及公共利益等领域,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守住安全监管底线。三要发挥公示作用。积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以下称“公示系统”),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抽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录入并通过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自有系统开展抽查和检查结果公示的,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公示系统归集,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各地和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提出并已列入《计划》的抽查任务,须在今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组织统筹,抓好抽查检查工作落实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和“1+X”专项督查同步部署落实。要强化执法检查保障,统一调度,整合监管资源,形成抽查合力。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要做好对下指导、督促工作,推动抽查工作落实。各地市及省局相关发起处室于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抽查工作情况,报送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联系人:黄小希,联系电话:0591-63097411。
各地在抓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附件: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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