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监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跨部门联合抽查 进一步强化协同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气象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强化协同检查实施方案
为组织抓好下半年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涉企检查精简、统一、高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等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协同检查改革,推动检查对象确定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检查结果闭环运用等“四个环节改革”点位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年报等信息公示和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推动一批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提升检查监管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精准公平抽取检查对象。按照2025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与《抽查工作计划》(闽市监信〔2025〕136号)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闽市监信〔2025〕156号)以及开展协同检查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跨部门联合抽查、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有机结合同步实施。一方面,核算明确下半年应完成抽查比例。各有关部门要对照2025年度应完成抽查任务数量,扣除今年以来已完成任务,综合考量下半年抽查计划涉及不同监管领域、不同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精准确定具体抽取比例。另一方面,规范操作使用监管系统抽取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已初步建成全省市场监管协同检查统筹管理系统(下称“协同检查系统”)。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性抽查或系统内检查任务,应通过协同检查系统随机抽取名单;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原则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政务外网地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随机抽取名单。
(二)创新检查方式,推进智慧联合检查。一要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检查。全省16个试点县(区)、平潭全域在8月10日协同检查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转入全面推进改革,按照能协同尽协同的原则,开展市场监管全业务领域协同检查;厦门市根据实际确定覆盖范围和事项。除上述地方外,其余各县(市、区)在信用监管、价格监管、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等6大业务领域实施协同检查,四季度实行全业务领域协同检查。二要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纵向统筹省市县三级、横向统筹各级政府部门检查,对涉及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坚持以跨部门联合抽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实现“任务协同、部门协同、层级协同、单位协同”,尽可能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三要创新检查方式。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确定具体检查方式,对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为“一般”(B类)的企业,先适用书面检查,发现问题再开展实地检查。强化应用远程监管、信用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能不实地检查的不开展实地检查。
(三)着眼增强协同检查质效,实施文明有序检查。紧扣本次联合抽查重点任务事项要求(附后),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引和操作流程,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有序实施检查,不断提升监管实效。一要精准抽查提消费。强化重要时节酒店民宿和旅游景区价格、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机动车销售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等检查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放心消费。二要聚焦关键保安全。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工许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三品一械”广告监管,聚焦旧机动车、加油站点、机动车认证检测机构、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爆破作业单位,严厉查处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紧扣热点护民生。强化机动车停放与物业公司收费价格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监管、强检计量器具使用企业和个人等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四要突出信用优环境。强化各类企业等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年报等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对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强化失信惩戒。开展宾馆饭店等“1+X”专项督查,对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处理。
(四)突出共享后处评估,强化闭环联动管理。一要推动省市县三级各部门检查结果公示共享。各级各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通过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量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并向社会公示。依据检查结果信息及时动态调整信用风险分类,为新一轮抽查检查提供指引。二要加强抽查结果后续处置有机衔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本部门执法办案机构核查处置,该立案的依法立案查处。推动执法办案处罚与整改提升、监管与服务衔接。三要加强抽查工作评估反馈。及时总结、查找不足,制定提升措施,健全完善抽查制度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研究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28日)。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印发全省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确定任务阶段(8月28日—9月4日)。由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或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办公室(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检查任务及相应抽取比例、选派人员与任务匹配,成立检查组,做好具体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联合抽查的各有关部门可通过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一站式”抽查。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5日—11月30日)。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监管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加强检查前培训,制定周、月检查计划,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检查工作。
(四)后续处置衔接与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按照检查结果公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检查结论,并在12月下旬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结果。要及时做好检查发现问题与后续调查处置等工作。全面总结回顾联合抽查工作情况,针对不足,及时改进,研究提出2026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市、县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着力牵头抓总、统分结合,强化组织协调,细化分解任务,增强工作合力,协同抓好联合抽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各级联合抽查部门和检查人员要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与保密纪律等要求,严禁接受企业宴请、礼品,严禁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畅通渠道,加强指导。要畅通渠道,搞好信息宣传,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下级对口部门的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对联合抽查情况进行评价检查。各设区市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对口原则,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主管领域)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省对口厅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参照本方案一并组织实施。
附件:《2025年福建省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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