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105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4〕216号
来源:保护处 时间:2024-07-18 19:19

肖汉辉委员:

  《关于完善我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提案》(第20243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高度重视并致力完善我省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服务涉外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夯实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基础。与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强化我省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能力。与省贸促会签署《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统筹、信息共享、支持保障、应对指导及人才培养等工作机制,提升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构建多渠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成立“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统筹全省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依托,高质量建设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目前已获批设立地方分中心3家。聚焦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开展资源共享、信息报送、协调联动和培训指导工作,助力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痛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人才支撑体系。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制度,遴选培育海外知识产权研究智库,针对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研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建设,起草《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建立海外指导专家协调管理机制,并公开征集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引导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人才储备。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监测和风险预警服务。分析我省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的海外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筹建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平台,收集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需求,开展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及应对策略研究,探索建立全链条、场景式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策略,有效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纠纷应对难点、痛点。二是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局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并于近期修订出台了《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纳入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按照新《办法》,我局将积极遴选我省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取得成效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减轻企业海外维权压力,提升我省“走出去”企业的竞争力。三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聚焦我省企业、尤其是重点出口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围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面向相关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指导各地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出口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引导企业充分利用PCT、马德里协定、海牙协定等专利、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途径,加强知识产权海外规划布局。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余  华

  联系电话:0591-87840344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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