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桐江鲈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工作的函
闽知函〔2025〕12号
来源:商标处 时间:2025-04-12 18:00

福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对桐江鲈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鼎政函〔2023〕9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转报你市请求事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北京鸭等9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六二五号),“桐江鲈鱼”现已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请你市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桐江鲈鱼”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函。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北京鸭等9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六二五号)

  2.北京鸭等90个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

  3.北京鸭等9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12日    

  (联系人:吴昊,电话:0591-6309774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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