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省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
二、推荐把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省(部)属相关高校院所可作为推荐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指导申报单位对照《通知》条件要求遴选参评项目,对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报送材料、申报程序、公示情况(申报单位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择优(名额见附件2)向我局推荐。
(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申报单位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并汇总报送我局。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函1份(纸质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质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3)
(二)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三)各推荐单位需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文件名为:汇总表)及盖章后的推荐函扫描件(文件名为:推荐函)。
(四)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五)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函、推荐项目及“推荐项目汇总表”应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以“推荐单位全称”命名。
以上材料均需由推荐单位汇总完报送,请具体申报单位不要直接将材料报送我局。
四、推荐时间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在2025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件报送至指定地址和邮箱。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请务必抓紧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初审通过名单后,推荐单位需按《通知》要求,对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并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推荐项目分配表
3.推荐函(模版)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4日
(联系人:黄 标、叶信谷,电话:0591-87826031、87580662;电子邮箱:fj_zscq@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715室,邮编:35000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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