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引导和激励全省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根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2025〕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向所在地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
二、申报范围
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5年及以上,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组织在探索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行先进管理方法、推广科学管理文化等方面卓有成效,其经验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办法》及《申报表》可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专题专栏中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专栏”下载),并附上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法律地位文件复印件。
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被其母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覆盖的证书)复印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以及其他需要行业资质证书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来(2023—2025年)的纳税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组织近年来(2023—2025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
若申报组织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近三年(2023—2025年)的年度报告复印件即可。
6.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原则要求字数不超过6万字)。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在材料侧脊标明申报组织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书面一式五份(简装即可)、电子版(内容要求为word版本)一份。
若申报组织为上市公司的,提供的年度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即可。
(三)其他申报事项
1.申报组织如果以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省内所有子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
2.申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尽可能完整填报。
3.2025年的部分指标数据如无法在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供,务必于4月15日前补充提供。
四、评审标准
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是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组织申报工作,大力宣传卓越绩效经营理念,进一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要认真总结历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等工作经验,按要求扎实做好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相关工作,共同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摸底、培训辅导、组织申报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本区域各行各业各领域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各类组织申报。要切实发挥政府质量奖的牵引作用,重点鼓励省委、省政府扶持发展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制造业中体现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各类组织申报。对于连续参与申报的组织,要有针对性进行跟踪指导。
(三)严格审查。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好中选优,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对照申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就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书面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海关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在《申报表》中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 3月 10日前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报送本市申报组织汇总表(见附件2)、本市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见附件3)。
对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省市场监管局将不列入受理名单并作退件处理。
(四)严肃纪律。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申报程序,不得增加任何组织和个人负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组织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汪清才(质量发展处),电话:0591-87830445,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省市场监管局,邮编:350003。
附件:
1.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
2.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
3.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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