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信息变更的公告(〔2025〕8号)
来源:特殊食品处 时间:2025-12-31 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依据斯必利药业(厦门)有限公司申请,经研究,同意该公司1款产品备案信息变更(详情如下)。

  备案人:斯必利药业(厦门)有限公司;产品名称:明参堂牌人参口服液;备案号:食健备G202535003577;备案变更:2025-12-17:该产品 1、“备案人地址”中“同安区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15号”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115号之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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