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的通知
闽知发〔2026〕5号
来源:运用处 时间:2026-03-25 17:32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表彰奖励为我省技术创新及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闽政办〔2025〕35号),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运用和保护成效明显,已经在本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参评专利在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应显示“已产业化”或“已许可”状态;已被推荐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省的个人;

  (二)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高校院所等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也可以是申报单位。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认定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逐级上报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考察。各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军队单位及其人员还应当征求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对征求意见部门的级别不作统一要求,但需能够熟悉掌握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情况。在考察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好为基层减负精神。

  (三)线上流程。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通过“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fjsippc.com/),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

  2.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再点击“提交”;

  3.推荐单位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通过系统推荐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单位审核时间为4月1日至5月29日;

  推荐单位请在系统开放期内在线提交推荐单位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推荐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参评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奖项设置,结合各地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开展等情况,确定本届参评项目申报推荐数。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参评项目。

  (二)各推荐单位按照《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于4月17日前将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29日前将推荐函(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运用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考察工作,于6月30日前报送征求意见表(附件5)。

  联系人:叶信谷,邹慧,电话:0591-87580662、8782607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715室,邮箱:fj_zscq@163.com;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黄雄杰,电话:0591-63071785。

  附件:

  1.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3.推荐函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征求意见表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