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6〕50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6-03-29 19:14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深入践行大食物观 支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6100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我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一是搭建多元平台,推动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2023年,批准成立福建省食用菌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截止目前,我省主导制定食用菌领域国家标准8项,发布福建省地方标准41项,覆盖真姬菇、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黑木耳等多个品种。同时,积极推进两岸标准共通工作,发布《食用菌生产管理规范》《秀珍菇栽培技术规范》等6项两岸共通团体标准,并完成“两岸食用菌菇栽培技术标准共通试点”建设。二是积极争取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2025年底,全国银耳标准化工作组已顺利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年度评估,正积极争取承担全国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银耳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已推荐4位专家(其中古田籍2位)申报加入全国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标委会处于筹建阶段)。三是持续构建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以“一品一码”系统为支撑,构建覆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优化系统功能,提升全省34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操作便捷性,目前法定追溯主体入驻率达99.78%、信息录入率达95.37%。建立“一品一码”问题线索协同核查机制,形成监管闭环,相关工作获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四是服务与监管并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专家对食用菌产业开展“靶向诊疗”帮扶服务,深入分析食用菌生产加工中产生苯甲酸超标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开展食用菌苯甲酸本底与成因专项课题研究,相关实验数据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采信。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践行大食物观,吸纳宁德市委员小组意见建议,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一是完善食用菌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聚焦“菌种选育—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环节,推动制定相关标准。进一步推动“古田银耳”等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实施,助力实现品牌价值提升。支持龙头企业、科研单位等开展银耳国际标准研制,共同推进银耳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国际话语权。二是强化海外商标布局指导、提升商标品牌价值。聚焦参与第二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菌类特色产业企业,构建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强化专利与商标协同培育,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深化产业融合。通过专题培训、线上讲座等,宣贯《福建省企业海外商标布局指引手册》,分区域分行业为菌类外向型企业、跨境电商提供海外商标布局规划服务。开展海外商标风险监测公益服务,建立预警台账,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并提供应对建议,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培育高端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助力我省食用菌企业“出海”。三是推进食用菌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企业结合食用菌生产加工特点,制定个性化风险防控清单,将风险防控清单嵌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中落实,提高企业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深化“靶向诊疗”帮扶服务,针对行业性、区域性、集聚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精准帮扶,推动食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四是拓展智慧追溯应用场景,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升级食用农产品追溯工作机制,推动种植养殖源头与市场流通信息实时关联、双向互通,破解“数据断层”问题,为食用菌等重点品种全程可追溯提供支撑。同时聚焦企业、监管、公众需求,优化“一品一码”系统功能,提升数据录入便捷性、风险提示精准度和信息查询透明度,增强追溯系统在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领域实用性和覆盖面。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董秀云

  联系电话:0591-8784012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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