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6〕56号
来源:消保处 时间:2026-04-07 16:54

  省消防救援总队:

  高海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守护群众“家门口的安全”的建议》(第1269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高海容代表提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的建议,十分中肯、很有意义。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我省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至2025年底,在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持续加强生产、销售、强制性认证监管和打击非法改装行为等环节监管,有效确保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37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9批次,已按规定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产品召回工作协作机制》,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及时召回缺陷电动自行车551辆。二是强化CCC认证活动监管。加强对全省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组织对省内9家获证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责令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限期整改,立案查处1家认证机构,罚没金额6.01万元。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案件2624起,已办结2559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起。四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涉及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投诉举报6595件,已依法办结6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0.17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高海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聚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精准发力,持续推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深化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科学制定年度省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关键指标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第一时间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责令下架、没收销毁等后处理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抽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强化网络交易监测监管。扎实做好监测后续处置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采取行政指导、视情约谈、监督检查以及“三书一函”等方式,对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较多的电商平台予以督促整改,切实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线上交易秩序。三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新国标组织生产,严禁销售“超标车”“改装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各环节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从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四是持续规范CCC认证活动监管。进一步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对电池组、充电器产品编码要求。五是严查非法改装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查处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装置、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改装乱象。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适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六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等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快线索核查办理进度,对涉嫌违法的线索依法立案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程翔云

  联系电话:0591-87932233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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