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质监特〔2016〕263号
来源:省质监局 时间:2016-12-16 17:23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闽安委办〔2016〕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我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的实际情况,指导、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推进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合力,共同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特种设备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各层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我局依据《指导意见》和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见附件),供借鉴参考。

  附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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