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公示(2024第3号)
来源:食品生产处 时间:2024-04-10 15:27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于 2024年3月27日对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依据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70项,其中重点项29项,一般项41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如下:

  2.1 清洁作业区投料间见废弃水管、废纸、废粉等杂物。

  2.6 洗盐区旁空置区域设置废水蓄水池,废水未有效排出。

  2.8 现场见搅拌洗盐机内卤水在生产结束后未排出;卤水输送管道外表有污渍,洗盐机上方卫生不洁,未及时清理;搅拌洗盐机上方部分区域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原料盐仓库计量螺旋叶片及轴承(与原料接触)、磁选机下方传送带上有锈渣;振动干燥床冷却床的软连接破损。

  2.11 清洁作业区小包装车间通往一般作业区小包装控制室、准清洁作业区卷膜间和大包装车间的门可自由开启,未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清洁作业区小包装车间的楼梯可通往一般作业区二楼成品分配区;清洁作业区大包装灌装区与一般作业区码垛区连接处为有效隔断。

  *3.2 (1)抽查青藏湖盐(未加碘食用盐20231228H02,320g)使用的原料盐未加碘颗粒盐(Ktw20231219-26)执行标准为NY/T1040(粉碎洗涤盐),与盐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Y/FJQZ20230814-1)规定的“采购的未加碘颗粒盐应符合GB/T5461(日晒盐)的标准”不一致。

  (2)查看码垛区入口处堆放的未加碘食用盐(20231222),未见产品标准信息。

  (3)查20240108采购的不加碘优细日晒盐(福盐)水分含量为9.38%,不符合该企业原料验收内控指标水分含量≤6.36%要求。

  4.7 查看青藏湖盐(未加碘食用盐20231228H02,320g,质量等级:日晒盐一级)生产记录,生产工艺为原料盐拆包→提升分配→计量包装,该工艺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不一致;与产品执行标准GB/T5461规定的日晒盐工艺(以日晒卤水浓缩结晶工艺制得)不一致。

  7.1 现场见16 t原料盐未加碘颗粒盐(湖盐,Ktw20231219-26)存放在二号成品仓,66t原料盐未加碘天然湖盐存放在码垛区入口处,未设置适宜的原料盐存放场所;食盐吨袋外表面卫生不洁未及时清洗。

  12.2 查该企业2024年1月1日《生产成本消耗表》采购的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批次为20230705H31,现场未见该批次原料盐进货检验记录;未见2024年1月1日的《生产运行记录表》;查该企业产品追溯系统,该批次产品批号为20230705H31;成品检验报告生产批次和生产数量与采购记录和生产过程记录不符。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置,跟踪落实整改,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