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食品抽检处 时间:2025-07-11 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79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785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龙岩市尚嘉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20日生产的山药吐司饼(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龙岩百姓乐家超市有限公司新罗东肖店。龙岩市尚嘉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宁德市婧厨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芋泥奶酪青团(加工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龙岩沉缸酒业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2日生产的沉缸酒(五年陈)(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岩沉缸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标称福建省永泰县森辉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7日生产的森辉橄榄(蜜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双好购物广场。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厦门白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5年1月24日生产的鱼皮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市丰泽永相逢百货有限公司丰泽温陵分公司。

  (二)标称福州菡香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10日生产的黄金三明治(咸味)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莆田市荔城区大兆生活超市。

  (三)标称福州康友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6月21日生产的白砂糖,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销售单位为平潭县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康友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南旭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3月5日),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南旭实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福州市仓山区有一间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建速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白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宁县城关小平水果摊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吡虫啉、氟唑菌酰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2、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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