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分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
来源:质量发展处、审查中心 时间:2020-06-15 15:45

  日前,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召回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制造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型号为H1009101V/H910V PLUS 耳带式带呼气阀防伪颗粒物防护口罩,涉及数量为261000包(1只/包)。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由于产品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未达到95%,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达不到KN95口罩预期的过滤效果,对消费者防护安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全新的符合要求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以消除安全隐患。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在门店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拨打电话0592-8842666了解持有的产品是否为在受影响范围内,并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zjj.fujian.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用户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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