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9年广告工作总结及2020年广告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2019年广告工作总结及2020年广告工作要点
一、2019年广告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导向监管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协同监管为抓手,持续保持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我省广告市场秩序继续稳中向好。
全年,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我省省属传统媒体97.62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条次186条,条次违法率0.02%,监测我省省属传统媒体广告时长2810.59万秒,发现涉嫌违法时长17.34万秒,时长违法率0.62%。我省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查看率、处置率均达到100%。属于全国广告发布情况较好的地区。在全国综治考评中我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得到肯定,考评成绩为满分。
(一)多维发力,努力构建现代化广告市场监管新体系
1、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省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年初,省局下发了广告工作要点,要求各地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要会议活动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加大对广告导向定向监测力度,从重从快查处导向违法广告。
(1)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违法广告。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查处泉州丰泽银南燕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直通车上发布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违法广告、泉州鑫概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上“使用中国地图在我国阿克赛钦地区的国界绘测错误”违法广告,及时整改、下架涉事产品。龙岩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龙岩吉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使用 “警车”、“公安局”“警察蜀黍”等文字及含有“警徽”、“喷有警察字样警车”、“身着警服的警察”等图像的图片发布广告。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京东网店佳汇礼品拼购专营店发布“2018款7盎司东南西北中五大战区不锈钢酒壶”等广告,并通过京东平台及时终止了对“佳汇礼品拼购专营店”网店的平台服务。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指导纠正福建惠泽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高速公路沿线发布“金砖国宴用酒”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2)专项整治商家借国庆70周年商业炒作行为。中秋国庆期间,省局再次提前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导向监管工作,专项整治商家借国庆70周年商业炒作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户外广告、小区楼宇、电梯轿厢、门禁视频、交通轨道、“明厨亮灶”等电子屏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分工具体到人。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广告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培训会、企业大走访、人群密集场所宣传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鼓励社会广泛监督。南平市建阳市场监管局查处福建省开河窑建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变相使用国旗、国徽、70周年标识作为企业广告宣传,罚没金额20.5万元。国庆期间我省广告市场平稳有序,相关工作报道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刊载。
(3)以公益广告引领正确导向广告。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方面的导向作用,2019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承担促进公益广告发展职责,全省公益广告事业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全省共发布公益广告总数为:报纸期刊1055.2版次,广播电视39.68万条次,网站10882条次,两微一端22.5万条次,其他媒介(含户外广告、液晶显示屏等)587万条。宁德市寿宁县市场监管局帮助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纠正不当使用国家领导人肖像的公益广告。
2、强化智慧监管
(1)健全广告监测机制,夯实大数据监管基础。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建成福建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平台,对全省113家传统媒体实现全媒体、全时段、高实时的监测,监测媒体广告622.3万条次,综合违法率0.08%,比上年下降0.22个百分点。二是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对互联网广告进行日常监测。省局将96个省内点击量大、影响面广、活跃度高的大型门户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筛选纳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管平台统一监测,实现各类媒介广告行为无差别监管。对全国互联网监测平台下发的1226批次广告违法线索,逐一进行核实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反馈处置情况。由于线索及时处置,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督办下发的两批重点违法广告案件线索均未涉及我省。三是全省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开展互联网广告自行监测,发现并锁定各类互联网广告违法线索,对涉嫌违法网店后台主体数据进行调取、落地核实,实现精准定位,为基层办理互联网广告案件提供技术支撑。
(2)开展定点定向监测、抓好动态监管。省局委托福建字节跳动、360等公司在特定时点对福建省辖区内的网站开展大数据搜索监测工作,将福建省内18万家企业备案网站从数据清洗、处理、归一化等环节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排查工作。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委网信办,监测全市世界500强外资企业主页网站及链接内容,采集涉及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广告信息,共发现6家外资企业涉嫌错误使用涉港澳台等信息,及时处理并消除负面影响。该局还创新性建立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并进行验证性试运行,该平台依托国家广告产业园“易户外”数据平台,在户外媒体植入“云监控”技术,利用互联网模式所反馈的信息,实现对户外媒体广告内容的监测。
(3)强化互联网广告整治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2019年省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广〔2019〕6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下发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69623条次,发现涉嫌违法案件线索135条次,办理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转办线索1226条次,行政约谈400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697次,曝光违法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57件。全年共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1078件,同比增长28%,罚没款603.78万元。其中:导向问题互联网广告案件2件,保健食品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医疗互联网广告案件57件,医疗器械广告互联网案件10件,金融投资理财类互联网广告案件5件,房地产类互联网广告案件1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整治通报,我省互联网广告案件数列始终保持在全国第6名。4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在重庆市召开,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同志代表省局做了题为《加大互联网广告整治力度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经验介绍发言。
3、强化信用监管
(1)强化执法办案,定期公布典型案例。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数1551件,比增7.71%。公布3批次共31件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其中4件典型案例被总局选为全国典型违法广告案例进行公布。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向消费者提供识别虚假广告、网络陷阱的信息,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能力,构建广告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
(2)厘清广告业基础数据,为信用监管打好数据基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新增广告业统计对象名录管理工作,将新增的3万多家广告市场主体按属地原则分配至辖区市场监管所名下,为信用监管打好数据基础。
(3)落实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100%。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广告监管领域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措施,依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通过实施联合惩戒,推动部门间广告监管数据交换,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4、强化协同监管
(1)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同监管机制,牵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一是牵头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对全年协同监管工作做好探讨和部署。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违法广告线索的移送问题不定期召集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广电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深入研究、磋商,共同解决。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房管局、市广告协会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联合印发了住宅小区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方案,组织联席会议十个部门及市广告协会召开住宅小区广告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与800余家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督导社会媒介经营者、物业管理公司全面开展小区广告自查,三次联合市房管等四部门督查了26个住宅小区,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招牌广告,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努力打通违法广告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保障住宅小区居民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住宅小区广告秩序。二是指导全省多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随手拍”活动,及时发现广告案件线索,将违法广告扼杀在萌芽状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国移动宁德分公司开展 “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发动广大群众随手拍摄宁德市中心城区存在瑕疵的公益广告、违法户外广告(含店堂广告)、违法互联网广告和非法集资广告。“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得到广大市民认可,收集多条有效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违法广告随手拍”活动事迹先后在海峡消费报、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月刊、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宁德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立案案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98%。
(2)建立广告监管执法联动体系。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互动联动机制,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加强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等工作,采取多种联动执法方式查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连江县代兴保健食品店发布虚假广告宣传“星月牌”蜂胶,违法所得达11.52万元构成虚假广告罪,该案件已移交连江县公安局。二是建立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联动机制,横向联合消保、稽查大队相关部门,纵向联合市、县、区、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办案联动机制,快速高效开展执法行动;三是建立监管部门与媒体联动机制,对一般轻微违法广告采取责令停止等措施及时停止发布,构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联手联防体系。
(3)积极妥善处置各相关部门移送和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为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求落到实处,省局建立了责任到人的“有诉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回”的“四有”案件线索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处置工作规程》制度,全面优化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把广告执法风险降到最低水平。2019年,省局共办理处置了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监测派发、群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移送的各类涉嫌违法广告线索46件,涵盖各类涉嫌违法广告74条。
(4)组织全省市场监管广告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广告整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整治、网络平台数据流量造假专项整治、清理网上有关“天津轻钢别墅”广告、开展微信公众号涉广告线索排查整治等,有效预防了各类系统性风险。
(二)深入推进广告业发展
1、深入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发展建设。一是在巩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与已有4个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基础上,将“龙岩红色文化产业广告园” 培育发展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二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送国家广告产业园区2018年度建设和运营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认真报送2018年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和“泉州园”基础设施及服务平台建、运营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综合报告及审计报告。
2、加强广告调研工作。根据省局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本着积极解决基层问题的初心以及年初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赴宁德、三明等地对山区互联网广告监管和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如何加强山区互联网广告监管提出对策和建设性意见。
3、组织开展全省广告监管业务骨干培训工作。2019年是全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的开局之年,做好全省广告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机构改革带来编制、职能、人员的调整,许多同志是从其他部门转岗到广告部门,为使广告监管基层干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在短期内顺利进行工作衔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局在重庆大学举办全省120人广告监管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学员快速提高广告业务能力,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二、2020年广告监管与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我省广告监管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广告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全面聚焦广告导向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不断提高广告监管能力水平,努力构建现代化广告监管体系,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推动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广告导向监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清理整治广告中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的违法广告。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
2、强化广告从业人员道德建设。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引导广告从业人员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依法依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探索建立法律层面、道德层面和行业自律层面多管齐下的广告行业治理格局。
3、探索建立福建省公益广告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建立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制度规范管理,加大公益广告发布情况通报和抽查力度,开展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更好地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作用。
(二)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保障广告市场公平竞争
4、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精神,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发布广告行为及查处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5、以移动端互联网广告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研究加强广告新兴业态监管,发挥各类广告监测平台作用,加大对省内重点平台、重点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省内主要互联网网站、29个移动APP和28个自媒体账号的监测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
6、 严把“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关。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优化审查服务,提高审查质量。
7、开展户外广告内容整治,探索户外广告监测监管新模式。为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顺利在闽召开,以提升我省城乡面貌“内涵、形象”为目标,加大户外广告内容监管,促进我省城乡面貌品质双提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铁路沿线广告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大棚房整治等相关工作。
(三)突出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探索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新模式
8、健全完善广告监测工作机制,提升广告监测效能。对全省113家地市级以上传统媒体实施监测。规范全省广告监测平台运作机制,加强全省广告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数据应用效率。提升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预警研判、指挥调度和监管执法,提高广告监管效能。
9、研究探索广告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广告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及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广告信用监管格局。
10、强化广告协同监管。切实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联合调研,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形成有效震慑,提升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共同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防范体系。
(四)突出创新驱动,提高广告产业发展质量
11、切实加强广告业统计工作,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广告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数据统计,夯实基础,加快广告业统计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2、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广告产业“十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各地要对标对表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做好细化完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工作。
13、推动国家和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加强广告产业园区规范管理和发展引领,强化广告产业园区动态管理,按照《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福建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指导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与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建设工作,探索广告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为我省广告企业争取更多支持和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4、支持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的示范作用,推动我省广告企业加快发展。引导、鼓励广告企业及相关综合性服务部门在广告产业园区内拓展延伸,激发广告产业园区内生动力,促进其关联企业在园区内集聚发展。
(五)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夯实广告工作基础
15、推进广告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研究“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放管服”改革思路和具体措施,做好广告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工作。
16、强化广告队伍建设。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努力提高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切实把制度优势体现在广告监管效能提升上。加大对基层调研力度,适时组织举办全省广告监管执法和指导广告业发展业务培训班,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广告监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提升广告监管干部政治和业务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战斗力强的广告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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