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香春代表:
《关于支持在大田县建设海峡两岸闽台美人茶交流中心的建议》(第16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两岸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两岸茶产业标准共通。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推动制订《海峡两岸共通 美人茶加工技术规程》福建省地方标准,推进美人茶标准两岸茶人共识互认”,我局已于2024年6月下达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大田县茶叶协会主导起草。该标准已完成起草,正在征求意见。同时,我局已下达“两岸美人茶标准共通试点”项目,该试点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开展试点建设工作以来,举办多场海峡两岸美人茶标准交流活动,为推动两岸行业、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提升美人茶产业发展地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美人茶标准两岸茶人共识互认工作。一是指导大田县茶叶协会做好《海峡两岸共通 美人茶加工技术规程》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标准发布实施后,指导起草单位加强宣传解读和实施应用,适时开展标准评估。二是在比对、吸收两岸美人茶先进标准方面,发挥福建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台湾专家作用,共同梳理美人茶的两岸标准、规则、规范等相关资料,提升美人茶全链条标准质量。三是支持两岸美人茶标准共通试点承担单位对接更多的台湾地区茶产业领域合作机构,挖掘更多共通潜能,形成更多共通成果,完善标准共通工作机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两岸标准共通试点的示范效应,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标准化力量。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张煜杰
联系电话:1360955777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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