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6号建议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5〕95号
来源:食品流通处 时间:2025-04-14 17:03

陈如金代表:

  《关于发展城市“地摊经济”的建议》(第10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发展城市“地摊经济”建议,深植“人间的烟火”民生内核,是稳就业、活市场的务实良策。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地摊经济规范发展工作,近年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简化准入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摊贩,执行免于经营登记政策。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食品摊贩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畅通12315平台投诉举报渠道,2024年办结涉及“地摊经济”的投诉举报524件,以规范促进“地摊经济”持续发展。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或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的摊贩经营者,执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手段帮助其改进提升,给予包容成长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以“管服并重”为原则,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优化智慧监管手段,与各级各有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地摊经济从“散而不乱”向“活而有序”升级,助力福建“地摊经济”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因势规划”建议。一是落实便民登记政策。对无固定经营场所且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经营农副产品、日用品或便民劳务的地摊经营者,继续执行免于经营登记政策,简化准入流程,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地摊经济,促进就业增收。严格落实《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指导食品摊贩到乡镇(街道)办理食品摊贩登记,确保登记工作便民高效。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告知。在办理食品摊贩登记时,提示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托行业协会组织普法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完善食品从业人员考试系统,重点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规范要求及典型案例,切实解决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知识相对薄弱等问题。三是严格健康证管理。要求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健康证办理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关于“科学管理”建议。一是推进智慧化监管。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平台,建立“乡镇录入-系统派单-基层检查”监管闭环,实现登记信息动态管理、检查记录电子存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避免重复执法、随意执法。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宽严相济抓好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销售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位。重点核查经营资质、加工操作及卫生条件的合规性,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经营秩序。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涉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地摊经济”打造健康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属地政府以及住建、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摊贩经营情况、卫生检查结果等信息,更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摊贩合法合规经营。

  三、关于科学“管”、精准“服”建议。一是助力扶持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提供政策扶持,帮助其改善经营环境,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包容审慎监管。除主观恶意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外,对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较大危害等情形,执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用好约谈、建议、提醒劝告等手段,避免过度执法导致摊贩退出市场,做到扶持发展与保障食品安全并重。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上门宣传引导等方式,分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卫生知识、消费提示等培训宣传,提升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陈圣杨

  联系电话:0591-8758059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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