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健委员:
《关于将平潭打造中药材对台中转平台 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提案》(20242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的重要要求,立足标准化职能,积极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四共同三采用”(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共同使用,大陆先进标准台湾采用、台湾先进标准大陆采用、空白领域标准两岸共同研制采用)的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38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建设。其中,由福建省中医药科学院承担建设的“两岸中医药融合(栽培与利用)标准共通试点”,以两岸牛樟芝标准共通研究为切入点,引领带动两岸中医药的标准共通,得到福建省牛樟芝协会、台湾保健联盟协会、台湾牛樟芝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支持,成功在台湾地区成立2个联络点,深化两岸学术交流、技术研讨以及标准宣贯。
两岸中医药标准体系略有不同。台湾地区标准主要关注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而大陆标准除了安全性指标还有药材有效成分含量的质量指标。这些指标由于自然环境、种植技术的差异,使得中药材产品在质量和安全指标上存在差异,制约着两岸中药材标准技术指标的统一,我们还需要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更详细的评价来推进两岸中药材的标准共通。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纳您“尽快推动两岸中药材标准互认”的建议,从以下三方面推进标准共通工作。一是拓展两岸中医药试点。持续推进两岸中医药标准共通试点建设,积极总结试点建设经验,立足平潭对台贸易优势,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深化两岸中药材标准共通成效,为两岸中医药产业的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推进两岸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收集两岸中医药领域的相关标准,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标准体系名录,细化标准“颗粒度”,为两岸产学研企研究和使用提供更大便利。三是开展两岸中医药标准共通研究。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和两岸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携手合作,立足中医药的质量和安全指标,开展标准指标比对分析,从两岸认可度较高、指标较接近的中医药品种、技术等领域先行开展标准共通,助力两岸中医药产业的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归洪波
联系电话:0591-878211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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