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年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验收结果的通知
闽食安办〔2024〕39号
来源:食安协调处
时间:2024-12-26 16:09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
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全省2024年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食安办〔2024〕16号)要求,经县级初评、市级验收,现将2024年通过验收的150家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予以确认(名单见附件)。
请各地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推进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附件:2024年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验收合格名单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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