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标准〔2025〕134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5-05-27 18:2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提升我省标准化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市监规〔2024〕5号),现就2025年度福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部门。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2023年7月1日起,已发布但尚未获得补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国家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外文版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但尚未获得补助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2023年7月1日起,已获评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但尚未获得补助的标准项目;

  (四)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且未获得补助的企业;

  (五)验收通过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六)我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的建立与维护项目;

  (七)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八)其他按照国家、省委和省政府明确要求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的项目等。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为全面提升资金全流程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5年度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申请实行全程网办。申请单位可登录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办理(网址:http://220.160.53.129:8090/mstd-external-business-web/login)。请各单位于登录页下载操作手册并按步骤指引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管理人员(联系电话:13696839459)。

  请各初审单位受理项目申请后及时筛选、汇总,并于6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应通过省直单位初审渠道申报;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应通过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渠道申报。

  (二)申请国际标准研制补助资金的,应按照项目研制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请勿重复申报已提交申请的项目。

  联系人:林晓晶(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91-8783286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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