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5〕56号
来源:特种设备处 时间:2025-06-22 19:36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全力保障居民安全、便利乘梯,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日”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类网络媒体以及现场培训、小区公告、电梯广告等宣传渠道,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电梯从业单位、物业企业、广大业主知晓电梯选型配置、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提升业主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的权责意识,引导落实产权人对电梯更新、运行维护的出资责任,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严格监督检验。省特检院、厦门特检院等检验机构要对照《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模板;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通知》相关检验附加要求,做好更新电梯的监督检验,对重要试验项目要做好相关音像记录;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公益属性,优化检验流程,提高工作质效。

  三、强化监管服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强化对更新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一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电梯质量安全性能、加强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开展维护保养。二要加强安全评估攻坚。结合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攻坚战,以评估结论为导向,加快推进电梯更新,有效化解住宅老旧电梯“带病运行”风险。三要积极推广技防应用。更新的电梯应当配置远程监测系统,保证在线运行和数据归集上传;鼓励更新的电梯,同步配置稳定可靠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助力防范住宅安全隐患。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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