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相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围绕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用好知识产权“工具箱”,更大力度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合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5)》,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福建省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福建省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落实举措 |
责任处室(单位) |
一、着力抓好国家战略部署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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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
充分发挥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制定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
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2.高标准谋划“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
总结“十四五”规划,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重点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工程项目,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重点任务纳入福建省“十五五”时期重点规划。 |
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3.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 |
围绕《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我省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市、县总结评估和新一批推荐申报工作,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四批典型案例征集报送和推广。指导推动相关城市和县(市、区)制定示范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实现全域联动。高质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 |
运用处、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二、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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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和普法宣传 |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加快推动《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法规处、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5.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 |
以入选全国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为契机,与省工信厅联合出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实施方案》,建设工信领域数据知识产权支撑服务平台,推动登记业务进一步增量见效。 |
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三、着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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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梳理盘点涉及专利的各类政策 |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涉及专利的政策梳理,全面梳理分析涉及专利的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资质等各类政策,进一步突出专利质量和产业化政策导向,坚决破除唯专利数量论。指导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切实提升专利质量。 |
运用处、保护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7.持续提升专利预审质量效率 |
全面提升国家级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运行质效和服务水平,提升智能制造、锂电池新能源、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专利预审质量效率,服务指导我省创新企业不少于3700次。 |
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8.深化代理行业综合治理 |
通过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引导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完善专利代理信用监管机制,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依法诚信执业。及时查处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无资质专利代理等相关案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全面梳理并核实更新本地区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录;持续开展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监管。 |
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9.巩固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成果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关于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在全省积极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专利申请人(代理机构)自查整改,主动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有异议的及时提交申诉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受理窗口重点排查专利申请中批量提交、跨领域、明显不具备研发能力的各类专利申请,以及专利费减备案中大批量提交的、证明材料造假的等非正常情况,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专利申请工作组。 规范办理上级交办、转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相关案件线索,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恶意“撤三”等违法行为线索。配合做好不良影响商标注册申请筛查工作,强化不良影响商标管控。 |
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四、着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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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
认真落实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形成长效机制。按照“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工作目标,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新增专利盘点入库工作,不断扩充专利转化资源库。充分依托盘活系统开展线上对接,以大数据驱动精准施策,会同工信、科技、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线下对接活动,加速专利转化运用。 |
运用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1.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
推进落实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大对入库企业的培育力度,认真总结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持续提升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效果。加强产业(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重点组织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有序推进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推动创建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助力提升重点产业竞争优势。 |
运用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2.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
强化资源整合及部门协同,在“金服云”平台建立知识产权金融专区,开设“三清单”(白名单企业、金融产品、评估机构)、“一政策”(知识产权金融政策),实现贷款产品“一触即达”。积极争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举办全省知识产权评估和金融服务培训、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培训,全面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水平。 |
运用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3.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
重点支持我省制造业区域品牌建设,指导企业发扬“工匠精神”,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品牌内涵式发展。深化地理标志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持续推进本地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总结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发布全省各地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报告、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十大典型案例。 |
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五、着力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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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持续提升4个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监测水平、预警能力和服务质效,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助企专项行动,编制国别手册,实现全省快速协同保护机构备案企业培训全覆盖,建立重点指导企业名录,针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帮扶,为闽企“出海”保驾护航。 开展海外商标风险监测预警公益服务,定期发布重点企业海外商标预警信息;编制《企业海外商标布局指引》,举办“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企业推广会”,为我省高知名度商标企业扬帆出海保驾护航。 |
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福建、泉州、厦门、宁德),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5.大力实施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
研究出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推进措施》,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高质量运行国家级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2025年底前,推动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德化快速维权中心通过国家验收,为我省新材料和生物工程设备制造、陶瓷产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业务能力。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出台《福建省技术调查官暂行规定》,持续充实技术调查官队伍,进一步夯实技术支撑基础。 |
保护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6.深化地理标志管理制度改革 |
积极落实《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筹建期满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做好验收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准备。 |
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六、着力打造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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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积极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
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实施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8.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指导泉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围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实施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化提升“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载体。 |
运用处、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9.进一步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和分析利用 |
深化福建省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产业导航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专利专题数据库,推广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为我省创新型经济和特色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培训,为高校和重点园区等提供专利信息利用指导,为企业提供专利数据检索及分析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利用能力。 |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20.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认真办好省政协重点提案,推动服务业资源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赋能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开展闽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作帮扶,制定印发协作帮扶工作方案及相关项目,推动两省(区)新兴业态、高端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
运用处、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七、着力深化知识产权高水平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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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
加强闽台知识产权交流,支持举办“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中泰地理标志保护协议等,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对外合作交流。 |
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关地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八、着力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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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班、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管理人员培训班、商标和地理标志行政监管执法培训班,全面覆盖我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 组织实施“智领未来,赋能创新”2025年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项行动,面向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机构、代理服务机构等行业领域知识产权人才,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20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跨领域、中高层次人才培养。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积极推荐公职律师参加有关业务培训。 |
人教处、运用处、保护处、商标处、法规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23.加大文化宣传力度 |
依托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福建分会场活动,利用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平台,借助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发挥“福建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账号和“知创福建”各分平台及工作站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等公益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声量,讲好福建知识产权故事。 |
保护处、运用处、商标处、应急宣传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24.强化知识产权领域实践问题研究 |
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数字经济、重点产业等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实践问题研究,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
运用处、保护处、商标处,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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