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总工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强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下简称两个《纲要》)和市场监管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促进质量强省建设,省质量强省办定于9月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今年我省“质量月”活动主题为“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省”,活动口号包括“实施质量强省战略 推进高质量发展”等(详见附件1),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扎实推进两个《纲要》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工作部署,加强两个《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全力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质量支撑作用,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健全质量促进和激励的政策工具,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鼓励更多企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大力实施质量助企惠企活动,夯实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投入,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和保护维权,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福建品牌。
(三)更好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健全“链长组织、链主引领、链员协同、基础支撑、技术赋能”的产业链质量提升模式。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行动,积极组织专家问诊、链间帮扶等质量赋能活动,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开展先进质量理念、方法和工具分享,加强质量共性问题协作攻关,提高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能力,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四)更好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不同类型城市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培育和传播特色鲜明的城市质量文化。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深入开展“为民办质量实事”活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转化为高品质生活。
(五)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推动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推动质量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促进各行各业以高质量为追求,持续推动质量提升。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加强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宣传,讲述鲜活质量故事,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安排
(一)举办福建省获第五届中国质量奖企业经验分享活动。推进质量强企经验交流,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模式方法。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产业链供应链赋能及质量能力提升培训,增强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质量品牌发展意识。
(二)开展质量强企系列活动。实施“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质量巡诊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助企帮扶系列行动。发动商贸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开展福建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培训。发布2024福建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单。
(三)大力推进质量强链。深入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行动,引导链主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推进质量协同升级。组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赋能经验交流活动,展示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成果,提炼典型案例。
(四)推进质量强市(县、区)培育建设。着力推进晋江市等市(县、区)质量强市培育建设工作,推动城市建设与质量发展融合共进。围绕区域内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知名度、美誉度高的区域质量品牌,大力开展区域品牌推介活动,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五)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布燃气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组织“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开展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缺陷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消费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活动。
(六)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活动。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发布一期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质量事故学习警示教育。
(七)深入开展质量惠民行动。开展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文明旅游 安全出行”宣传活动。开展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观摩会。深入推进老年预防保健四大行动。
(八)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第二届“福纤杯”检测技能竞赛。开展全省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开展质量知识考试及知识竞赛。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开展中小学生质量教育读本推广活动。举办“AI质量”绘画大赛。开展质量月“‘质’有你更精彩”在线竞答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强市(区)办要发动本地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合作,形成部门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城市和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颇具特色的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确保“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将活动重心下移,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坚,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四)进一步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引领行业上下游、同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组织推广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对口帮扶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要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重大案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宣传报道。要动员全社会提升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发展理念。
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将活动有关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等报送省质量强省办(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1.202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24年全省“质量月”部分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4年全省“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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